Tracy k wrote:燈泡壞了可以議價阿,因為這屬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雙方可以合意折扣燈泡的錢,1個就算50元好了,兩個可以扣100元(恕刪) 除非燈炮是看完屋後才突然壞掉不然應該沒有什麼民法物之瑕疵擔保責任與不完全給付存在才對我賣一件二手物品..我也讓你看讓你去試(開燈)你都認為沒問題才付錢買下除非問題是沒辦法用眼睛看就看出來不然...是瑕疵還是原本就存在的損壞(二手屋不像新成屋..本來就會有折舊的問題..這是買之前買賣雙方都知道的事)而且買下當下也會寫明.除合約書上除了(像漏水.海砂屋之類的外).其他是現況交屋那來的瑕疵擔保問題存在??如果燈泡要無上限的擔保...那屋內的油漆需不需要..為什麼會髒啊..臉盆..馬桶是不是都需要保??這些東西也是有可能出問題的..像裂痕..地板..窗戶..一切的一切都要保證和全新的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