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侵占的部份是不是違建? 我看你都說是增建廚房所以就是違建無誤一定是直接拆的,就算上法院也一樣結果只能說,當初買的時候沒確認清楚只要不是在權狀上面的就是違建你頂多看能不能去找仲介/前屋主討但如果當初買賣交易有提到廚房是增建,那你也討不到什除非前屋主隱瞞樓主趕快拆了啦,不要在浪費時間去上法院,花錢學教訓
如果對方沒有意願要賣你還是租你侵佔部份,只要你拆屋還地,還是及早拆還人家,不然又要多了刑事罪,除了房子還是要拆,損害賠償價金每天增加,還觸犯《刑法》第320條第2項竊佔罪被起訴就是要多被抓去關。關完還是要賠錢拆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