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i20 wrote:其實想一想七八十年的大樓還有多少人敢住在裡面,一般來說四五十年就老到不行了 現在台北市一堆四五十年的公寓都還有人住,而因都更不易,相信未來七八十年還在用的也會不少,户數少的公寓都得拖那麼久才能都更了,未來若有大樓破百年還在用也不奇怪,而且就算沒人住了,也容易因產權問題卡住而荒廢在那無法都更,地上權就不會有這種問題。
多多空空 wrote:最大問題是居住到一半倒了怎辦 遇到這種問題,不管是不是地上權都差不多慘。一般有土地產權的大樓,其土地持分通常很小,房屋倒了,那一點點土地持分也沒太大幫助。好處大概就是可以原地重建新大樓吧。地上權樓倒了重建比較不划算,除非土地租約可以延長。
舊公寓 舊大樓..的話...就是產權不清楚(只有屋殼 沒有土地 早期法規亂七八糟 勸你搞清楚再買 )新大樓 應該就是地上權.............要評估便宜多少...未來的事誰也說不準....地上權不見得..不好...
denmaworld wrote:怎麼這種方式像買一台新車,一開就開始折舊的感覺!因為時間開始倒數…或者像是說…花7~8百萬是租一間可以住70~80年的房子!...(恕刪) 地上權房屋, 不要買, 不要買, 不要買. 1. 房屋只會折舊, 最後折到0元, 只有土地有價值.2. 地上權房屋每年要繳地租, 地租是按公告地價啪數計算, 如果公告地價一次漲50%, 恭喜! 地租同時上漲50%. 在未來幾十年間, 地價漲三倍, 五倍, 十倍, 地租就漲三倍, 五倍, 十倍. 如果老來繳不起地租, 會不會被掃地出門, 請自行評估. 買地上權房屋, 不如租屋就好了. 租屋房東一次要漲50%房租, 你就搬家再送他一個干字就好了.買地上權房屋, 政府想漲多少地租就漲多少, 你被地上權綁住了, 想跑也跑不掉. 地租漲漲漲, 想買要三思
牛奶伯 wrote:2. 地上權房屋每年要繳地租, 地租是按公告地價啪數計算, 如果公告地價一次漲50%, 恭喜! 地租同時上漲50%. 在未來幾十年間, 地價漲三倍, 五倍, 十倍, 地租就漲三倍, 五倍, 十倍. 如果老來繳不起地租, 會不會被掃地出門, 請自行評估. 未來地上權的合約可能會設定地租上限吧,不然光是地租高漲的風險,就很不利於推廣地上權了。
seatree wrote:土地租約到期如果不續約,只有地上權的房子能值多少錢?是賣得掉嗎。 到期時不是賣不賣得掉的問題,而是根本沒權利賣。嚴格來講,買地上權買的是"權利",不是"房子"。不過民法第840條定有解決的方法:也就是地上權人得於期間屆滿前,定一個月以上的期間,請求土地所有人按該建築物的時價作補償。土地所有人拒絕地上權人補償的請求或於期間內不為確答者,地上權期間應酌量延長。地上權人不願延長,就不得請求補償。對於時價不能達成協議,當事人可以聲請法院裁定。土地所有人不願依裁定的時價補償,就得酌量延長地上權的期間。延長期間無法達成能協議,也可以請求法院斟酌建築物與土地使用的利益,用判決來決定。原文出處: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808000004-260402總之可以上法院處理。以台灣的民情,應該會談不攏價碼,最後由法院裁定延長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