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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房地產繼承問題,有請知道的人或專家解說

人是貪婪的
你爸跟你媽也離開了不是嗎
只剩下房產是你跟你爸唯一連結
你過戶前你父親有行為能力?
如果到時候那棟房子莫名被變賣
你可能會被告

rfasphtml worte:
大家好,事情是這樣:...(恕刪)
rfasphtml wrote:
一,遺囑這條路應該行不通,父親目前的精神狀態已經無法從事思考行為,也無法簽名,也找不到見證人,他晚年孤僻,不跟任何親友往來;我們也不想冒偽造文書的風險。...(恕刪)

無行為能力,你代他做的任何遺產處置都不俱效力。
依法辦理才不會有後遺症。
rfasphtml wrote: 三,另外如果用買賣的方式,是否就可以規避贈與稅的問題,那我如果用超低價跟父親買(如50萬),是否比較省?這樣可行嗎?還有辦過戶的手續,是否可以我全權處理,因為父親現在行動不方便。

現在有房地合一稅
低價交易千萬要想清楚
取得成本低以後再轉賣的時候會全部吐回去
應該是會
你不知道對方是誰
對方也不知道你
問題是政府知道
會通知雙方
現在問題不是對方要不要分
而是不聞不問
我舅子他麼就遇到了
沒去辦理繼承
說不攏
政府寄單子來
哪幾人趕緊去辦
什麼人都列出來
有一位從小就給人收養的無往來的也有列出
問題是他不來找
也找不到他
公所寄的
也有寄他一份
問公所怎麼連洛對方
公所說個資不能說
所以6年了還沒人繼承
正解+1
事前贈與就是您的。建議公證贈與以後更沒問題,要省贈與稅跟遺產稅,以後問題會更多
如果用遺產辦理的話,以後那位出面,他有繼承權的話,您偽造文書可能跑不了

taipei people wrote:
我不確定過世時是否會...(恕刪)
可是如果你父親已無行為能力(無法思考、簽名)
那你也沒辦法走贈與或買賣吧?

一樣會有偽造文書的問題
rfasphtml wrote:
謝謝大家!一,遺囑這...(恕刪)


其他的大部份都有人回答了..
這個我提醒一下.

三,另外如果用買賣的方式,是否就可以規避贈與稅的問題,那我如果用超低價跟父親買(如50萬),是否比較省?這樣可行嗎?還有辦過戶的手續,是否可以我全權處理,因為父親現在行動不方便。

超低價跟父親買 . 也是會被國稅局列為贈與.(國稅局也不傻).你可以儘快去地方稅政機關詢問.
另外.你要小心省了贈與稅.卻要繳高額"房屋交易所得稅"
除非你日後都不賣. 不然你現在低價買到. 日後高價賣出.你的房屋交易所得搞不好要列1000萬.課最高級距所得稅40%就爽了.
因此..這條路也可以不要想了.
為何說搞法的人厲害,因為左包右包密不透風;有人往生就一定要申報遺產稅,

即便遺產是負值。

遺產稅陳報期限是3個月,可以申請展延但超過展延期限就會有罰則!

被繼承人在世時若已無行為能力,他人朝贈與或買賣過戶的方式都屬於違法的喔!

你的問題看起來還算單純,有繼承權的就是直系卑親屬,沒有大小都是均分

遺產就如前面有大大說的那是繼承人多出來的,何來損失之言!

想要儘速把身後事處裡完成,就是依法節稅並陳報完成,

除非可以確定往生時間會在未來2年或更久以後

並且令尊可以自主簽屬委託書,否則一切作為仍是違法。


另外關於房產繼承,在繼承2年後出售才可以節稅,不然如大大門說的你想的小把戲,

可是會反而損失慘重喔!

還是想辦法找到自己的親人吧,這樣經過協商及特定人拋棄繼承,說不定可以合法節稅更多。
現在我是朝贈與或買賣過戶的方式???
無法從事思考行為,也無法簽名,
就是無行為能力,
不能立遺囑沒錯,
同樣的,也不能訂定契約,買賣與贈與皆同.

本來最好的方式就是立遺囑公證,這行不通,只能等著分給你哥哥了.
不然趕快讓你爸清醒一下!!
貓狸狸 wrote:
其他的大部份都有人回...(恕刪)

補充一下 ,土地贈與金額, 依公告地價去辦就好了, 代書一定知道 , 不要用二等親內買賣方式來辦, 要有金流紀錄才行, 如果在買賣期間父親過世了, 銀行金錢全成遺產,由兩位繼承人領
目前樓主最好最快的方式是用贈與方式辦, 比如說公告地價500萬, 220萬繼承, 其他280萬給國家課贈與稅 10% ,要繳給國家28萬, 加上土地增值稅, 這些就是樓主取得父親不動產最快方式, 這樣是最簡單的方法, 只要代書送件後 ,就完成贈與手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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