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asphtml wrote:一,遺囑這條路應該行不通,父親目前的精神狀態已經無法從事思考行為,也無法簽名,也找不到見證人,他晚年孤僻,不跟任何親友往來;我們也不想冒偽造文書的風險。...(恕刪) 無行為能力,你代他做的任何遺產處置都不俱效力。依法辦理才不會有後遺症。
rfasphtml wrote: 三,另外如果用買賣的方式,是否就可以規避贈與稅的問題,那我如果用超低價跟父親買(如50萬),是否比較省?這樣可行嗎?還有辦過戶的手續,是否可以我全權處理,因為父親現在行動不方便。 現在有房地合一稅低價交易千萬要想清楚取得成本低以後再轉賣的時候會全部吐回去
應該是會你不知道對方是誰對方也不知道你問題是政府知道會通知雙方現在問題不是對方要不要分而是不聞不問我舅子他麼就遇到了沒去辦理繼承說不攏政府寄單子來哪幾人趕緊去辦什麼人都列出來有一位從小就給人收養的無往來的也有列出問題是他不來找也找不到他公所寄的也有寄他一份問公所怎麼連洛對方公所說個資不能說所以6年了還沒人繼承
正解+1事前贈與就是您的。建議公證贈與以後更沒問題,要省贈與稅跟遺產稅,以後問題會更多如果用遺產辦理的話,以後那位出面,他有繼承權的話,您偽造文書可能跑不了taipei people wrote:我不確定過世時是否會...(恕刪)
rfasphtml wrote:謝謝大家!一,遺囑這...(恕刪) 其他的大部份都有人回答了..這個我提醒一下.三,另外如果用買賣的方式,是否就可以規避贈與稅的問題,那我如果用超低價跟父親買(如50萬),是否比較省?這樣可行嗎?還有辦過戶的手續,是否可以我全權處理,因為父親現在行動不方便。超低價跟父親買 . 也是會被國稅局列為贈與.(國稅局也不傻).你可以儘快去地方稅政機關詢問.另外.你要小心省了贈與稅.卻要繳高額"房屋交易所得稅"除非你日後都不賣. 不然你現在低價買到. 日後高價賣出.你的房屋交易所得搞不好要列1000萬.課最高級距所得稅40%就爽了.因此..這條路也可以不要想了.
為何說搞法的人厲害,因為左包右包密不透風;有人往生就一定要申報遺產稅,即便遺產是負值。遺產稅陳報期限是3個月,可以申請展延但超過展延期限就會有罰則!被繼承人在世時若已無行為能力,他人朝贈與或買賣過戶的方式都屬於違法的喔!你的問題看起來還算單純,有繼承權的就是直系卑親屬,沒有大小都是均分遺產就如前面有大大說的那是繼承人多出來的,何來損失之言!想要儘速把身後事處裡完成,就是依法節稅並陳報完成,除非可以確定往生時間會在未來2年或更久以後並且令尊可以自主簽屬委託書,否則一切作為仍是違法。另外關於房產繼承,在繼承2年後出售才可以節稅,不然如大大門說的你想的小把戲,可是會反而損失慘重喔!還是想辦法找到自己的親人吧,這樣經過協商及特定人拋棄繼承,說不定可以合法節稅更多。
現在我是朝贈與或買賣過戶的方式???無法從事思考行為,也無法簽名,就是無行為能力,不能立遺囑沒錯,同樣的,也不能訂定契約,買賣與贈與皆同.本來最好的方式就是立遺囑公證,這行不通,只能等著分給你哥哥了.不然趕快讓你爸清醒一下!!
貓狸狸 wrote:其他的大部份都有人回...(恕刪) 補充一下 ,土地贈與金額, 依公告地價去辦就好了, 代書一定知道 , 不要用二等親內買賣方式來辦, 要有金流紀錄才行, 如果在買賣期間父親過世了, 銀行金錢全成遺產,由兩位繼承人領目前樓主最好最快的方式是用贈與方式辦, 比如說公告地價500萬, 220萬繼承, 其他280萬給國家課贈與稅 10% ,要繳給國家28萬, 加上土地增值稅, 這些就是樓主取得父親不動產最快方式, 這樣是最簡單的方法, 只要代書送件後 ,就完成贈與手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