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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買屋下斡旋注意事項

有喜歡,斡旋金就給多一點(十萬起)不喜歡就少給一點(五到十萬)

不到五萬,可能連仲介都不收
實際經驗,5萬差不多,重點還是成交價~
個人經驗,斡旋金金額多少其次
要備註貸款貸不下來失效等等不可預知的事
或是跟房仲說我最多1200萬,超過不買(要註明)
有朋友是賣方,跟房仲說我就是要賣1200萬,超過給你
斡旋金在景氣好的時候很重要
代表你的誠意

景氣不好才會變成隨意
說真的如同上面很多人說的一樣
重點是成交價,畢竟沒談成也是退回
很多仲介重點是成交
沒成交都是喝西北風
一旦下了斡旋金最後成交價,一定比你原本出的還高的因為仲介大都站在賣方的,賣高價獎金多,有面子,並拉高周圍的房價。不管怎樣對仲介只有好處。反正房子又不是仲介自己的。(真好!成本低高報酬)....等等一堆牽猴仔就來了
男山人 wrote:
一旦下了斡旋金最後成交價,一定比你原本出的還高的因為仲介大都站在賣方的,賣高價獎金多,有面子,並拉高周圍的房價。不管怎樣對仲介只有好處。反正房子又不是仲介自己的。(真好!成本低高報酬)....等等一堆牽猴仔就來了


如果你真的了解仲介,你就會發現你這個想法有多...
你這想法就是犯了房地產新手最常犯的錯,
就是以為這世界只有一個仲介(或是只有一個賣方、一個買方),
但現實是,這個世界有很多仲介、很多賣方、很多買方。

同樣一間房子,1000萬好賣,還是1100萬好賣?
當然是1000萬好賣,
你是仲介,我也是仲介,你堅持賣1100萬(仲介費66萬),我只賣1000萬(仲介費60萬),
結果是如何? 很明顯,就是房子被我賣掉,我賺60萬,而你做白工。

下面是我幾年前寫的,自己看吧,讓你了解一下什麼是現實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761147&p=1

買賣要成交是看三方.買方/房仲/賣方.
買方要低買.賣方要高賣.立場價錢對立.
房仲要成交賺服務費.就需使出各種奇招.
面對各種狀況.見怪不怪,一切依合約書走.

你的合約書是什麼--斡旋金.
斡旋金8個QnA....請研讀.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m/GArticle.aspx?id=ARTL000093795

再來,房仲拿到斡旋金後
如買方違約反悔不買--罰錢
如賣方違約反悔不賣--罰錢
房仲不會被罰錢.因為斡旋金是它創造的
所以它想玩多久.怎麼與買方/賣方談都可

斡旋金/訂金/定金.金額太小就無人甩.
小錢嘛.買方賣方都可隨便承諾.再反悔.
如5F大大所言.決定要買.就押注大金額.
金額大到三方無退路.小心面對毀約賠償.
金額大到任何一方後悔毀約需付慘痛代價.
簽約付款後,買賣是否成交就在一周內解決.
你簽約付錢時.記著加註房仲違約罰款.
例如,此合約斡旋金的有效期限1周2周.
到期日,買賣沒成交.房仲需退錢給買方.
到期日,不退錢,房仲賠償等同金額給買方.


退休老人 wrote:
買賣要成交是看三方...(恕刪)


到期日,不退錢,房仲賠償等同金額給買方.-------都不退錢了;如何可能賠償等同金額??另如能賠等同金額;還會不退錢嗎??所以這邏輯怪怪的!!

退休老人 wrote:
你簽約付錢時.記著加註房仲違約罰款.
例如,此合約斡旋金的有效期限1周2周.
到期日,買賣沒成交.房仲需退錢給買方.
到期日,不退錢,房仲賠償等同金額給買方.


何必多此一舉? 合約中都寫好好的。
圖片網路找來的,請看藍色部分。


一個契約.
寫買方違約(需)賠償...
寫賣方違約(需)賠償...
合約到期失效.房仲()將錢無息返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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