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山人 wrote:
一旦下了斡旋金最後成交價,一定比你原本出的還高的因為仲介大都站在賣方的,賣高價獎金多,有面子,並拉高周圍的房價。不管怎樣對仲介只有好處。反正房子又不是仲介自己的。(真好!成本低高報酬)....等等一堆牽猴仔就來了
如果你真的了解仲介,你就會發現你這個想法有多...

你這想法就是犯了房地產新手最常犯的錯,
就是以為這世界只有一個仲介(或是只有一個賣方、一個買方),
但現實是,這個世界有很多仲介、很多賣方、很多買方。
同樣一間房子,1000萬好賣,還是1100萬好賣?
當然是1000萬好賣,
你是仲介,我也是仲介,你堅持賣1100萬(仲介費66萬),我只賣1000萬(仲介費60萬),
結果是如何? 很明顯,就是房子被我賣掉,我賺60萬,而你做白工。
下面是我幾年前寫的,自己看吧,讓你了解一下什麼是現實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761147&p=1
買方要低買.賣方要高賣.立場價錢對立.
房仲要成交賺服務費.就需使出各種奇招.
面對各種狀況.見怪不怪,一切依合約書走.
你的合約書是什麼--斡旋金.
斡旋金8個QnA....請研讀.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m/GArticle.aspx?id=ARTL000093795
再來,房仲拿到斡旋金後
如買方違約反悔不買--罰錢
如賣方違約反悔不賣--罰錢
房仲不會被罰錢.因為斡旋金是它創造的
所以它想玩多久.怎麼與買方/賣方談都可
斡旋金/訂金/定金.金額太小就無人甩.
小錢嘛.買方賣方都可隨便承諾.再反悔.
如5F大大所言.決定要買.就押注大金額.
金額大到三方無退路.小心面對毀約賠償.
金額大到任何一方後悔毀約需付慘痛代價.
簽約付款後,買賣是否成交就在一周內解決.
你簽約付錢時.記著加註房仲違約罰款.
例如,此合約斡旋金的有效期限1周2周.
到期日,買賣沒成交.房仲需退錢給買方.
到期日,不退錢,房仲賠償等同金額給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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