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iuyhn wrote:
已交屋兩個月了,當初...(恕刪)
買賣房真的要看清楚,平面圖應該也都能參考
這樣搞,好累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如果到現在都有告知違章,但沒有簽名或書面記錄,樓主就贏了可以全額退款。...(恕刪)
sunyearhuang wrote:
全額退款?頂多拆除...(恕刪)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
所以你是樓主?????????????還是賣房子的(仲介)?????????????????????
有命算到沒命專家 wrote:仲介給的現況說明書一定有違建現況???????????????????????但有沒有打勾是重點
有打勾有在備註事項有無清楚標明位置及敘述內容也是重點
未告知致恐生危險或財產損失者,不屬於重大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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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告知致財產損失,在於能不能舉證是否行詐術致交付財物者為要件,是多一個刑事責任喔
那當然了,有要考律師的都會知道未告知是不是重大瑕疵
poiuyhn wrote:
已交屋兩個月了,當初在簽約後付第一筆款項,發現在露台增建坪數上跟房仲認知有出入,簡單來說就是我們當初知道這間房子有露台增建,但我們不曉得有增建坪數大小(我們以為只有一坪,但實際有三坪),賣方仲介咬死說他有說明是我們沒有記得,但因為已交了第一筆款項,也覺得坪數大小這件事如果要走向解約往法律走,很難說得清,所以我們還是如期交屋了,露台違建部分我們就吞下去,也沒辦法在砍價。
現在交屋後兩個月,我們發現陽台有懸空增建,這件事是在合約裡沒有說明的,買方仲介也承認這件事在買賣有瑕疵,如果我們想往法律走,拿回我們買房的錢,贏面大嗎?可以順便要求我們當初花在裝潢的錢嗎?還是說可以請前屋主返回一定的價金?畢竟懸空增建它的危險性跟以後如果被報拆這些責任都是我們擔。想請問各位前輩該怎麼做會比較好?
如果可以以下是我想要的做法
1.拿回買房跟當初裝潢的錢,房子還他
2.當初買一坪40萬,想要請他返還80萬左右,增建部分的2/3
先謝謝各位前輩的意見,感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