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羽斷翼 wrote:
為什麼搬出去不...(恕刪)
sherry@ wrote:
其實說真的,親兄弟...(恕刪)
有問題你也要出面扛,那就不能用聯名,你出面扛下後,
他也還有1/2的權利,一般人是不會輕易放棄,
買令堂的名字,繳貸款時,兄弟把錢轉到令堂戶頭,再轉出
(有問題時,這個轉帳的動作叫給安親費,不是繳貸款)
如果繳款都沒問題,令堂百年後房子就用繼承。兄弟繼承(大嫂沒繼承權)
如果有問題,叫令堂每年用220萬額度內,房子作價贈與給你。
我看到的例子,家家有本難念的經,每家的問題都不同,你參考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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