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小葉 wrote:
現在就是有計畫是八...(恕刪)
我家實例:
八米鄉道,民國56年都計規劃的,到今年整條都還私人的,之前有某一段的"地主",也是住戶之一,曾叫囂地他家的,不准附近鄰居在那打羽球,還叫警察來,結果警察來,看他越叫越起勁,就跟他說:妳那是民事,妳再叫,我先依社維法開給妳罰單。
兩個月前,突然接到地政的測量通知,然後幾個穿著像上班族的,來逐戶說明,說地已被他們公司買了,然後捐給鄉公所,換移轉容積率,請各家戶把"門前"清一下,要拍照給鄉公所。
好奇問了一下他們收購的價格,說"照行情",那問他行情呢,說是公告現值的一到二折。
一些還在說公告現值加四成大概還留著台灣錢淹腳目的記憶,現在政府是債淹到喉嚨了,那會有錢徵收,能賣到一二折就偷笑了。
Kang-Wei Tzou wrote:
你家門口是既成道路...(恕刪)
有例外喔,
我名下土地有2筆,
小筆的是50坪左右的道路,
我繼承的時候政府有收稅,
但是到現在說要徵收超過30年了從來沒給過錢,
更重要的是,
路上沒有任何"公共設施",
只要我願意,
只要留個"單人可行走"的通路,
誰能告??
沒有進止通行,
只是進止車輛進入,
而且我查過過去的案例,
確實穩穩成功。
私人土地屬於個人財產,
在沒被政府用公共設施標上並使用"公權力",
私人才產基本上是受到保障的。
之前那附近有人要求我開放我另一筆大塊的土地給他們免費停車的時候,
我就是拿這點去問我爸"你處理還我處理?",
因為我處理絕對不留情面,
敢要求地主免費給他們停還耍大牌...
我本來還想等那群噁爛的玩夠了,
我跟他們玩法玩黑玩白。
(反正我本來就不算是傳統意義上的好人,辦事,我向來只問值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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