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負成長 wrote:房東心態正常,出租...(恕刪) 我個人實際經驗.就算租約公證也只是縮短訴訟期減少損失而已.對房東還是毫無保障.我剛完成的法律案件,1. 傢具跟房屋被損毀2. 強制搬遷債務人(承租人)躲避,就算執行官到場鎖匠開了門,被執行人不在家,下次再執行.就這樣拖了三次才強制執行(已經超過四個月).3. 強制點交之後,被執行人留在屋內的物品,屋主還要建冊申報保管,滿屋垃圾屋主自己花錢清理掉.執行處再排時間拍賣遺留物.(又拖了快三個月)4. 拍賣完成確認房屋返還完成.發給債權憑證.5. 損壞的家具跟房屋裝潢設施,想討公道再重新跑法院打訴訟,時間多長不知.6. 房客完全沒有財產跟收入,房東只能吃土去吧. 債權憑證就當獎狀高掛牆上了.所以房子 空就給它空吧,不然就賣掉沒有煩惱跟損失.或是如板上說的,付五個月租金,請人幫忙解決比較快.
我十年前也處理過類似的房客只是房客還多留了一個還在念書的國中生兒子留那個小屁孩獨自在房子裡連執行處都說沒有類似執行經驗說要會同社會局安置後來沒有執行因為我也狠不下心法院勝訴之後還損失16個月租金加2萬搬遷費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樓上有幾位講真話 ...(恕刪) 我再補充一個我的真實案例.多年前我新北一間套房出租給一個做小吃生意的單親媽媽.這媽媽跟我也租了許多年.付租金還可以.當然有時候會拖延,但我也都忍了.後來幾年他帶了女兒來住,說女兒因感情問題精神受挫.......最後大約半年租金沒付,經不起我一直催討,他竟然繞跑了,留下一個20歲精神受挫的女兒在租屋處.這女兒經常在租屋處大吼大叫,發出很大噪音被鄰居抗議.我找了社會局,說要先找他媽媽再處理.最後我憑藉著房客的戶籍地址衝到彰化溪州找他前夫希望可以帶走女兒,但到鄉下去也沒找到他前夫.兩個月過去了,老天爺有保祐,前夫打電話給我,說他在我房子那邊要找他女鵝.我立馬過去處理,原來是他女鵝打電話給他,他從彰化北上接小孩,就這樣才解除了我的問題.還好媽媽離開前有留生活費給女鵝,而女鵝還可以自己去覓食,不然我真的要昏倒了,不知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