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WOOD 00 wrote:請問一下各位大大 ...(恕刪) 應該只是先收訂金還沒簽正式買賣契約吧?那就賠一倍訂金給買方,例如你收10萬訂金就除了把10萬訂金還買方外,另外再賠10萬違約金給買方,所以你就是賠10萬元。不過如果後成交的買方是不同仲介收的,那你上一筆已經成交的單,上一個仲介會另外跟你要仲介費哦。
leecheelin wrote:2倍?法律上有這條規...(恕刪) 依民法第二百四十九條之規定如下: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例如:價金可以扣除定金再支付)。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例如:買方違約,賣方可以沒收定金)。三、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例如:賣方違約,應返還買方二倍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樓主這邊提醒你一下1.如果單純是自己來的兩個買家,或者是完全不同的房仲那就先請高價的房仲,幫你看舊約,確認違約金額,與高價買家的價差如果有達到夠培的份上,那就找原先的房仲來談毀約吧因為除了買家的違約金,房仲的仲介費,我相信也是要賠的人家都好不容易成交要毀約,這年頭不太可能不負出一點代價2.如果是同一個房仲,可能要小心假買家,來釣後面那個真買家,這樣其實有可能先前的買家根本是房仲後面買家才是真買家,這樣等於他們多賺你一手目前提供訊息太少所以...請樓主稍微冷靜思考一下吧
如果你房子是行情價左右售出,那九成九不可能有這位所謂"出更高價的買家".多半是其它家仲介來搞破壞,假裝有這位買家.真的違約前手買家後,這位假新買家會以各種理由延遲拖託.還有你要注意,違約不是你想那麼簡單,對方出多少訂金你不只要退訂金還要賠等同金額的違約金.另外,更大條的是,有簽約成交即代表你必須支付前一手房仲仲介費.所有費用成本加一加,我不信你有勇氣可以違約,我也不信這位虛空中的買家如此濶氣可以幫你COVER所有損失.結論...賣了就賣了...卡早睏卡有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