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鑑賞期,保證無效,不然請您簽一個契約,三年內每月您按時付租金,三年後如果房子有品質的問題發生,您有權確定是否要付清尾款買下房子,房東無法拒絕,否則返還三年租金+違約金你錢付清了,我保證可以看到另一副嘴臉,所以,華麗的銷售詞藻,看看就好,認真你就輸了。
testest2012 wrote:有信心提供三年鑑賞期...(恕刪) 沒有條件的原價買回嗎??我不信沒有但書?? 非可究責的損壞??基本上會這種芭樂條件的約200%是有鬼的...除非白字黑字寫清楚,要提供抵押跟擔保...
jeel54321 wrote:無條件買回不用啦!...(恕刪) 你這不等於拿400萬去租不到30坪房子3年⋯超傻,到時候,屋價漲了屋主不賣了或者有其他意外原因⋯⋯⋯——————————————-這棟樓是假議題的樓,我是不相信的買賣房子不是只有屋價而已,還有很多周邊的支出還要找的到原屋主真的有這種案子,小心魔鬼在裡面
我是不信啦。附條件買回契約不好寫,就算屋主在契約書中寫無條件原價買回,你也要請律師審閱是否可行。其次,一來一往,你支出稅費損失慘重,搬進搬出費用算誰的?原屋主硬是不買回,勢必要循訴訟、強制執行程序解決爭端,原屋主沒錢,完全是一場空。多數人預見這麽麻煩就打消念頭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