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奶伯 wrote:賣方一直延後交屋,...(恕刪) 謝謝您提供存證信函內容:D我翻了下我的合約是萬分之五QAQ另外請問一下…我合約上的違約、解除契約暨賠償責任,除了萬分之五之外,還有一句「倘經買方定七日以上期限催告改善仍不履行時,買方除得逕行解除本契約且請求還已付價款外,並得請求賣方賠償按買方已付之同額價款作為違約金」。上面這條我需要做什麼作業嗎?萬一賣方真的拖拖拖…超過時間,我可以選擇解除契約,對方要賠我錢?! 因為我超級不想延遲啊啊啊
一切照約走!絕對不要心軟或被那些術語騙!這年頭詐騙很多的~這些錢都是辛苦賺來的錢,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不然覆保保辛酸的喔你的錢出去拿不回來他們會負責嗎?就算你覺得不恐怖,當發生在你身上就真的恐怖了說老實話,負責你們的房仲很爛,賣方更爛,他們沒錢是他家的事情!
你是要約還是握旋呢? 違約就賠你下訂的錢 或是 你簽內政部要約書的話 上面有寫違約金~沒記錯這個賠比較多喔~~真的一切照合約走~~履保就是錢在裏面才有保障~ 履約保障 不履約是要保什麼~不要再聽仲介的五四三了 你直接說要延的話可以~賣方拖幾天就付幾天的錢 你的仲介費減半可以嗎?米絲兒 wrote:謝謝您提供存證信函內...(恕刪)
米絲兒 wrote:大家好~我是買方因...(恕刪) 跟我當初有點像,也是要動用履保的錢,我們七月底約簽好,約簽11月初交屋已經給很久的時間了,他們錢還是嘎不過來,不過我還是沒心軟,沒有給他動用,畢竟社會黑暗啊。然後你們的房仲如果講話是這樣的話,有點鳥...我們房仲只是居中幫我們雙方斡旋,我拒絕對方請求他也不敢說這種這麼偏頗的話。
米絲兒 wrote:然後房仲就一直在那要我們給賣方動履保啊~一直要用他的人格保證啊什麼的...(恕刪) 下次再接到就跟房仲說:那你就先借他啊! 我也用我的人格保證他會連本帶利還你!難道你覺得我的人格比你的還不值錢嗎?!哪有裝潢錢不夠要先拿錢的, 關買家啥事?下次他說要先挪用買車, 因為沒車她沒辦法搬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