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想購屋但是對於共同持有有一些相關疑問

奔跑小春子 wrote:
如果房屋價值300 ...(恕刪)


房價三百,均分後你應該可以得到150萬,但因為優先償還債務350萬,所以償還後是負債50萬,債務人要在自己補這50萬缺口,而你原應該分得150萬,但因為都還債務去了所以沒剩餘的錢,所以你一毛都拿不到了

關於這點也是很多投資客開始玩的招式,最喜歡去買這種房子,因為現在很多長輩慢慢升天了,地產開始分給晚輩,但晚輩眾多時,產權一定開始分的誰持有幾分之幾,這種獨自去賣會很廉價

所以投資客收購後再去法院申請要分割共有物,這時法院就會將整塊地先出售再將出售後的金額對分,這種強制力的東西就算你不想賣祖產也沒辦法。

想知道詳細可以打關鍵字 共同持有 投資客

這是其中一則
持分房產遭法拍 小心投資客投機

LUN1110 wrote:
房價三百,均分後你應該可以得到150萬,但因為優先償還債務350萬,所以償還後是負債50萬,債務人要在自己補這50萬缺口,而你原應該分得150萬,但因為都還債務去了所以沒剩餘的錢,所以你一毛都拿不到了...(恕刪)


>>>

以版主的例子 , 假設共同持有1/2

他共有人因債務 ,被拍賣持分不動產

設若拍賣300萬元 , 債務350萬元


版主的持分 , 並不會被拍賣

當然不動產的分配款300萬元 , 除了稅費外

就是依優先權順序分配給共人之所有債權人

負債的50萬元 , 也僅是共有人負債

與版主並無關係


版主原持分的1/2不動產 ,是不受影響的

而且拍賣共有人財產 , 本來版主就不能分配價款



>>>


版主會受影響的是

拍定人過戶持有1/2不動產, 會主張變價分割不動產

如果房子無法分割 , 就可以聲請整間房子拍賣

版主有優先承買權

版主如果不聲請優先承買 ,該不動產就會被拍定

能夠拿拍定1/2的錢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