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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透明系列》Ep1-永和公寓重建分回59%

NQQegg wrote:
公寓合建不大能成案
原因就是分不回原有的室內面積...(恕刪)


前幾樓也常提到說「沒有室內一坪換一坪沒人想蓋」,

我的想法是「不蓋就拉倒」,

怎麼可能房價30萬是「一坪換一坪」、房價70萬也是「一坪換一坪」?

不符商業邏輯。


所以算出個分配比例,給住戶與建商參考,

要就要、不要就不要,

住戶不貪心、建商不暴利,都更才有可能走下去
幫你修正一下. 基本上分回坪數大致上是對的(case by case本來就有其他因素導致的誤差), 但你營造成本估太高, 16.9萬在新北是70萬地段, 20層樓以上的造價. 243坪的地基, 不太可能壓建闢率拉高度. 如果12層樓的造價是11.3萬, 永和單坪52萬. 25%基礎容積來自容積移轉, 每坪25萬.

建商佔有權利 (11.3*1.52 + 25*0.25/1.6)/52 = 40.54%

請參照
http://www.rocreaa.org.tw/downloads/file_management/10000/1000/134/20180516093643_134.pdf


另外, 一坪土地只能換5坪實坪, 300*1.6(容獎+容轉)*1.08(陽台) = 5.184

如果是四層樓公寓, 也有虛坪(梯間), 其實常常也沒蓋滿100%, 現有建坪扣一成二抓3.52%

要一坪換一坪實坪, 基本上就是建商分配比要小於33%. (352/518.4 = 0.679)

(11.3*1.52 + 25*0.25/1.6)/0.321 = 65.7 萬/坪

(14.4*1.52 + 25*0.10/1.6)/0.321 = 73.1 萬/坪 (大面積開發高樓層, 開放空間, 綠建築, 容獎較多)

如果必要條件是, 要一坪換一坪實坪+贈送一車位.

所以其實新北比較有可能"全四樓舊公寓"都更的區域都在板橋, 江子翠, 新埔三個捷運站周邊.

如果分回不含車位, 要加購, 數字可以下降到60萬以下.

基本上, 新北五層樓公寓, 只有新板市府對面有機會都更. (新屋每坪超過70, 容積又高)

四層樓公寓, 就板橋中永和五個捷運站旁邊300米 (新屋每坪超過60)

三層樓跟透天機會比較大.


基地243坪蓋出1600坪的建坪
243*容積率3*獎勵1.3=947


947/1600=0.59
所以等於公設有41%嗎??

jimmy1234530 wrote:
基地243坪蓋出1600坪的建坪
243*容積率3*獎勵1.3=947


947/1600=0.59
所以等於公設有41%嗎??...(恕刪)


1600坪是虛坪,

可銷售坪數!
jimmy1234530 wrote:
基地243坪蓋出1600坪的建坪
243*容積率3*獎勵1.3=947

947/1600=0.59
所以等於公設有41%嗎??


您提到的41%,裡面還包含了陽台喔,陽台不算公設吧

我計算出來的公設比是33.7%

想了解詳細面積,建議先打開PDF看看
面積明細表與計算過程.pdf

如果懶得開PDF,也可看下圖:


jimmy1234530 wrote:
基地243坪蓋出1600...(恕刪)


243坪, 容積300*1.3 = 390%

243*3.9 = 947 這是主建物(實坪)跟休閒公設(虛坪)的和.

如果1樓都休閒公設大廳, 實坪剩947*11/12.5 = 833.4 實坪

全棟機電設備 947*0.15 = 142 (虛坪)

梯廳(虛) (947+142)*0.0865 = 94.2
陽台(實) (947+142)*0.09 = 98.0
(合計小於17.65%, 1/0.85-1)

1. 佛心公設比
(833.4+98.0)/(947+142+94.2+98) = 72.7% -> 27.3%公設比
(有些建商1車位15坪, 地下室完全不計公設坪)

地下室假設3層40車位, 合計480坪 (一車12坪)
地下室機電設備, 480*0.15 = 72坪
機車位 40*1.2 = 50坪

2. 正常公設比
(833.4+98.0)/(947+142+94.2+98+72+50) = 66.4% -> 33.6%公設比

車道也是停車避難空間, 壓縮一下, 隔間放點卡拉OK也算公設吧
(12-9)*40 = 120坪

3. 灌水公設比
(833.4+98.0)/(947+142+94.2+98+72+50+120) = 61.2% -> 38.8%公設比

這公設比太高賣不出去, 趕快加個雨遮救一下
一層加個6坪, 6*12 = 72

4. 修飾公設比
(833.4+98.0+72)/(947+142+94.2+98+72+50+120+72) = 62.9% -> 37.1%公設比

阿彌陀佛, 施主懂了嗎?
renewhouse wrote:
您提到的41%,裡面...(恕刪)


這張不錯, 不過你沒有放休閒公設, 一樓現在通常都休閒公設, 樓板面積通常稍微大一點. 可以改一下

地下室採用灌水公設建商版, 基本是36%起跳, 多到40%也有可能, 當然也有些建商是一樓當店面, 地下室二工休閒空間在灌水進公設坪, 就比較像你這張表.

黑羽斷翼 wrote:
其實你沒發現你的算...(恕刪)



確實黑羽的說法很有道理



但是, 分不回去, 那是原屋主的事情

政府不應該也不可能一直容積大放送



容積獎勵, 已經破壞了既有的都市計畫的規劃了~ 這一直以來也被學者詬病

renewhouse wrote:
前幾樓也常提到說「...(恕刪)


其實私心大部分參與都更住戶會有,與其上面一些條文和專業的知識分類的複雜,就小弟的親戚在台北也遇到要都更的抉擇.
這好比 鴿子屋 和 麻雀窩 的選擇,本來是室內22坪的鴿子屋參加都更後變 17坪的麻雀窩,住的地方變小生活上又沒多餘的空間

這才是一般不貪心都更戶再三猶豫的痛處吧?
都更真正的公式如下:

建商:我平常賣一間可以賺兩間(這是事實,建商的利潤就是這麼高
都更當然一樣要賺很大

地主戶:我要換更大的房子,最好是能一戶變兩戶

一樓店面房東:現在收租金爽爽收,都更做三小?

所以都更無解,等地震來出現危樓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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