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你是想兩邊繳利息囉先租掉再賣似乎不錯 但是如果要賣還有租約你要怎辦而且沒租閒置 還有貸款後 繳完新房頭期款資金運用上出問題 那等於是兩間都被法拍這時候又要降價賣 最好的方法還是外租等到你賣房的簽約款下來 就可以拿去繳新房不過一般都是賣賣都是走價金履約保證 就是先付多少款 辦理交屋的動作就到哪邊完成所有程序 約3個月反正始終都是要搬家的 不差這幾個月吧
多多空空 wrote:所以你是想兩邊繳利息...(恕刪) 嗯 很怕繳不出來所以我設定新買的價格 不能超過舊屋能賣的價格比較安全內部有租人 的確不好賣也不好約客人看比較好的方式是跟銀行談利息高點簽短約買完房再來賣舊屋
我也在想這個問題。小換大要考慮小屋是105年後買入的話。房稅合一。如果是用舊制,也就是說104年前買入的房屋,這樣可以適用舊制。如果要退增值稅。新屋跟舊屋要同人喔。賣舊屋的兩年內要換新屋,五年內可享有重購退稅。如果是你的第一次換屋:可適用一生一屋。保守來說:我覺的先賣再買。免得資金壓力大。勞工大學有不動產實務課程,可以學到很多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