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有些人不知道變價分割的意義變價分割不是把土地實質分成幾塊與農地分割都沒關係,也與土地法34條1沒關係變價分割是要向法院申請把這塊地拿去拍賣拍到的錢分給所有持份的人。......................................只要能買到低價,這是報酬率很高的投資方法
almon168 wrote:所以我認為,應該讓它法拍後,看價格高低,再決定是要拿錢,還是拿錢買地。(恕刪) 不一定很多故意去收購持分地申請變價分割就是賭其他持分人有不能賣的原因賭贏了賺一筆沒賭到拿回現金再找其他物件而不能賣的原因像是祖厝阿農民身分阿
謝謝妳們的回答,被外人買走的,應該就是投資客沒錯,畢竟農地在嘉義,他人住高雄,很明顯的不是要拿來種農作物的,而且也很明確的說看我們要不要買,不買就要去申請變價分割,不是強制分割土地而已,對方收購的價格跟要賣給我們的價格不透露,不過他的利潤是將近35%,我這幾天跟弟弟討論好要怎做了,在此謝謝你們的意見
Eigen wrote:這地有在農用嗎?能合理的平分成三份嗎?如果可以合理平分成三分,對方就有 1/3 的合理農地法院就不一定會讓他變價分割。持分又能合理分配使用,沒理由 變價分割?一般會搞成變價分割,是無法合理分平。(恕刪) 有沒有農用不知旦最前面原PO有說土地坪數不大沒辦法依法分割成3份我有算一下約1089坪目前一般情況分割後最小坪數要0.25公頃(約756.25坪)所以沒辦法分割這案件如果真的進法院..變價的機會蠻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