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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地不鄰路,是否可以興建農舍?

都市計劃內農地得指定建築線,都市計劃外就免指定建築線

jitai127 wrote:
各位版友大家好:請...(恕刪)

合法農舍需不需要臨路,我想這是必須要的
因為農舍與資材室不同在於農舍是長久居住
有路是必須的
就算是借鄰地通行
也只是暫時性
我會建議
趕快把B地買下
樓上有人有說到規劃農舍
可以把曬穀場規劃進來試試看
去申請一條農路~~通到你的農地上...
這樣就有路了
sunyearhuang wrote:
好像沒有,是農委會...(恕刪)

當初農委會的解釋是針對

農舍需不需要臨路的問題 是針對農舍建物

而我強調的是

你要申請農舍的那塊農地 是那塊地

必須要臨路的 而且有規定路寬要幾公尺以上.....

西門吹牛 wrote:
當初農委會的解釋是...(恕刪)


西門大你好,確如你所說沒錯
前陣子農委會提到的是『農舍』位置的說明

目前我的案子是卡在『農地』也被要求要鄰路

不過翻了『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並沒有看到要求『農地』要鄰路的規範
其他建築相關法規應該屬「工務局建管處」
建管處也回覆了只要鄰地同意通行,即可申請建照

想請問西門大~~農業局要求『農地』鄰路才能申請
是否有明文規範,或是像前陣子的農委會補充說明的紀錄
謝謝!!

sunyearhuang wrote:
正式的法規是農發條例...(恕刪)


S大你好,B地太小(才200多平方米),不能申請興建農舍
所以一定得蓋在A地上

另外若農業局是依據農委會的解釋:
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

『農舍用地(建築基地)』要臨街道路,所以『農地』一定要臨接道路
是這樣解讀對嗎?

jitai127 wrote:
S大你好,B地太小(才200多平方米),不能申請興建農舍
所以一定得蓋在A地上

另外若農業局是依據農委會的解釋:
農舍用地應矩形配置於農地之地界線側『及』臨接道路

『農舍用地(建築基地)』要臨街道路,所以『農地』一定要臨接道路
是這樣解讀對嗎?(恕刪)


我想S大的意思是

用B地去申請農舍的興建..而A地去當作不足土地合併計算的土地

只要A和B土地把加起有超過法定的大小

那B地的大小不是問題.

畢竟是合併計算


旦這樣興建後..A地也會失去獨立興建農舍的權力就是了

畢竟他已經合併進B地內計算了




還有農舍用地(建築基地)一定是農地..旦農地不一定是農舍用地(建築基地)

所以你的解讀是錯的..

要解釋..把完整的文打完..在請大家判斷吧..不然你打一半........

其實..你們花錢請人家幫忙申請

他們自然會幫你們處理你們該注意的事項

如果不可行最少也會幫你們解釋因為什麼原因所以沒辦法興建

不是嗎
jitai127 wrote:
『農舍用地(建築基地)』要臨街道路,所以『農地』一定要臨接道路
是這樣解讀對嗎?...(恕刪)

是『農』一定要臨接道路。
前面有網友建議申請一條農路(由A地主申請或買下A地自己申請)
或許可行,但申請農路需合乎農業生產之用,以開路給農舍出入之用,剛好和農委會不淮農舍不臨路蓋在農地中央的意見相左(農舍蓋在農地中央,就需從農地開路做為出入,顯然會影響農業生產)。
但你的農地不臨路,需要一條農路做為農業生產之用,理由充足。
或許兩階段進行,以需農路作為農業生產為由,先申請農路,等農路成為事實,再申請農舍於農路旁邊,也許行得通吧
西門吹牛 wrote:
你要申請農舍的那塊農地 是那塊地
必須要臨路的 而且有規定路寬要幾公尺以上........(恕刪)

我所知道的,沒有這條法規,法條寫的是:
農發條例第18條第1款:
「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核定,於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得申請以集村方式或在自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
所謂農舍需臨路是,農委會針對這法條的行政解釋函,後來明文於"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但解釋函和辦法都算是行政指導,不是法規,如果是法規就不會在地方引起很多的爭議。
重點是農發條例第18條第1款有關"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的認定和仲裁權在農委會,除非打憲法官司且打贏。
不然農委會用解釋函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認定農舍不臨路就是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樓主的案例就是蓋不了農舍,也是沒辦法。

jitai127 wrote:
20181227補...(恕刪)


現在就算符合規定都不一定能申請的到建照,
另外還有排水問題,農地前有排水渠道嗎?
沒有的話你排水問題如何解決,到水利局還是
一樣被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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