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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政府的租賃專法可以參考日本的政策,保障房客

一堆天方夜譚的想法。

真懷疑這種論調,樓主到底出社會了沒?????

不要想東想西的,把人口打下來問題就沒了。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在日本租房可以租到...(恕刪)

如果再加上 租滿10年 房子變成房客的
這樣會更好

哈哈

租金要夠高阿!!!

講那麼多都不講 在日本租房子
平均一坪多少錢
買房子要多少錢

台灣租房 年收2% 左右
你如果 出個6%
我每年 三節還送禮拜託你一直租到死

直長髮的女子 wrote:
在日本租房可以租到...(恕刪)


這樣法拍之前 租人

會變成一生的不點交嗎?
我知道以前德國租房沒有加價條款,確實很多房東吃不消,因為合約有保障租戶可以續約,最後一些屋主直接轉賣的方式才能讓這些人搬家,然後裝修+加價+加價條款,我們好想還沒有這麼完善。
很多人都只會出一張嘴,開版的樓主真的有打算租同一個地方租一輩子,不要光說不練,請拿出誠意,麻煩一次付50年的租金,我50年不漲價租給妳是沒問題的

或者是鄉下老人死掉了,下一代都搬到都市去,一堆空屋沒人住,樓主真的想租一輩子,鄉下這種房子超多的,屋主很歡迎妳去租一輩子。

還有,真的想在同一個地方租一輩子,以後房子淹水,樓上小孩整天哭鬧,隔壁開了廟或嫌惡設施,請不要搬走啊


說穿了,一堆人還不是想住在交通方便、生活機能好的地方,最好是免費住

肖想佔別人便宜 染指他人財產 還要政府出面當打手

enzo69356 wrote:
妳先自己買一間來租人,,妳就知道房東多難當茶


我一點都不想當房東,即使租金報酬率有5%,寧可買股票每年獲利還有6%,也不用處理催租、房子變凶宅、房子被破壞、房子髒亂等等鳥事。

sherrymay wrote:
其實妳說的這種東西就是地上權產品啊XD
年限內一次買斷,期間內地上物完全任妳自由使用喔

如果租房可以租到老死,何必買地上權產品,還要給銀行賺二、三十年的利息。

sherrymay wrote:
不過如果妳是指不打長期合約
卻希望屋主無條件為妳保留優先使用權(等於假扣押概念)那是天方夜譚~那是屋主的財產,走完契約他當然有權利決定「他的財產」去留啊,他如果契約內毀約就是他的問題他該賠錢,契約後怎樣是他的自由。
妳無權置喙。
講難聽一點就是妳憑什麼
不過如果按部就班打長期契約,那誰違約就誰賠錢給對方,天經地義。


就是因為屋主有權利決定「他的財產」去留,要你搬走就搬走,租房沒有安定感,許多女方家長才會要求先買房才可以娶我女兒,否則免談。
住是基本人權,不應該隨便被剝奪居住權利。


k6573 wrote:
肖想佔別人便宜 染指他人財產 還要政府出面當打手


高房價是內需嚴重不足、少子化的主要原因,高房價對台灣社會一點好處都沒有。
政府難道不應該立法保障人民居住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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