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你先把你的資料都備妥,然後找里長來現場勘查然後問問里長的意見,如果需要用到公家單位也可以請里長協助聯絡畢竟你一聲不響地就在那土地上...不管是要放車還放什麼東西...你心裡也會不安吧所以就先去找里長討論研究就對啦
同洵 wrote:因為不太了解,所以...(恕刪) 樓主有研究精神的確,要形成既成道路不是那麼容易的但很多人,包括政府單位根本搞不清楚狀況,胡亂認定甚至胡亂訂定規定,或者亂做解釋,損害了所有人的權利看你提供的資料應該不至於是既成道路,而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而有供通行的義務。可以主張民法的排他性,自用沒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