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063586621 wrote:
各位大大好~小弟想...(恕刪)
如果沒特殊原因(ex:怕其他兄弟姊妹來分、預計遺產可能會被課到遺產稅)我建議還是等繼承吧。
贈與稅:每年220萬=>這個可以採分批贈與來節稅
土增稅:如果你爸這筆土地也是繼承的,那土增稅應該會很可觀
契稅:建物如果是很久了,其實不多
印花稅:贈與價值的千分之一(土地:公告現值,建物:評定現值)
規費:千分之一(土地:申報地價,建物:核定契價)
我覺得上面最麻煩的是土增稅。金額也可能是最高的
土增稅不管是用贈與還是買賣都是省不了的。
唯一可以省土增稅的就是用繼承。
至於有人提到用買賣,那可能還要考慮到所得稅。
二匹貓 wrote:
如果沒特殊原因(ex...(恕刪)
遺產稅免稅額有上限 (以兩個小孩為例)
夫妻中 第一個死亡 大約1800萬左右
第二個大約是1300萬
所以父母財產太多
但是兩者一個超過免稅額上限太多 一個幾乎沒有財產的話
建議還是規畫一下 將財產均衡一下
未來小孩遺產稅可以省很多
夫妻互相贈與免稅
土地移轉 如該土地是在含有土增稅的範圍 免契稅
也就是有些政府可以徵收的馬路 因為買賣移轉無須土增稅 就會需要繳契稅6%
假如配偶突然生重病 我比較建議直接將現金轉給配偶
賺這筆遺產稅免稅額的額度
國稅局只會查死前將錢轉出去的 抓逃稅的人
但是沒規定在死前將錢轉進去 充分利用免稅額度
土地在經過遺產稅過程後 土增稅有歸零重新計算的功能
如果遺產完全在免稅額內 等於是免稅
超過的部分只好繳10% (不包含遺產太多的人,遺產稅不是都是10%,只是大部分人很難到更高的級距)
建議使用子女 孫子女的人頭戶存錢 與 買賣股票
用每年贈與的方式轉移現金
除非子孫很不孝 要不然生前 錢還是自己使用 去世後子女各自領回自己的存摺印章就好
遺產的部分 盡量留下土地 來將土增稅歸零
牛奶伯 wrote: 繼承來的房地產, 未來賣掉時, 取得成本也是以取得時的土地公告現值 + 房屋評定現值計算吧. 那麼贈與還提早幾年至幾十年辦理, 賣掉時的房地合一稅, 應該比繼承的來得低, 因為贈與的持有時間比繼承的長.
但是贈與的要先繳土增稅, 繼承的則是等到賣出時再一次繳, 這點還是不一樣, 誰有利就自己算算看吧. (恕刪)
牛奶伯大
有一點很重要您可能忘記了
因為土地公告價值其實市價還是有一大段距離
以現行台灣的角度,每年依然會往上調整為目標
所以現在離真正的實價,還有一大段
因此當未來慢慢以實價靠攏的時候
將來做賣出時,才不會有太高的價差(房第合一稅)
持有時間基本上2~10年的稅是一樣的
另外自有撐6年也不難
土增稅成本是目前最恐怖的
應該大都40%了
就算是遺贈稅,最高也才20%
繼承而來的土地,土增稅是可歸0重新開始累計的
但贈與除了要繳土增外
也是以當下公告算未來土增成本
孰輕孰重
真的不需要再計算了
另外,贈與土地我真的沒看過選貴的登記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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