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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假買屋真詐財一案有感:

深入了解這案件後發現這是個組織分工相當完備的詐騙集團!

養-先找人頭網路上找案件下手,約屋主看個一兩次房就阿莎力下訂買屋在約簽約日。

套-簽約日買方用自己修改過的合約書跟賣方簽約並付出兩成頭款,不平等條約內容為:買方付兩成頭款後可以自行拿去地政完稅過戶,尾款於簽約日後三個月付清,代書在裡面的腳色只有見證簽約,所以責任壁的一乾二淨。

殺:買方過完戶後馬上拿去地下錢莊搬錢並將房產流底設定給對方,由於簽約的買方人頭大都沒有資產,等賣方發現後提告就算勝訴也是紙上勝利,並沒有辦法拿回房產,因為錢莊有權把房產處理掉賣方也拿他沒任何辦法。


這件事看來為什麼說組織分工完備,從看屋-簽約-過戶-搬錢 都相當快速,沒有內神通外鬼跟本很難辦到! 尤其相同案件那麼多地政局的人一點都沒有察覺嗎? 這我不相信!

只希望檢調司法單位快將這票詐騙集團繩之以法聲張正義,這是人民辛苦一輩子的血汗錢怎麼能讓他一夕之間化為烏有呢!
炒房也是一種合法詐騙,舉債建設炒高房價,賣給下一代,國債下一代扛,高房價也是下一代扛。
雖然被騙很不爽,但牽扯到政治/政府會不會扯了點?
是我跑錯版了? 還是這裡是政治版?
支持他的人趕快搬去那邊用你的票支持阿!

再說了這些被騙的人,有哪一個沒有貪小便宜,
印象中,那些受害者幾乎都一樣手法

Hydrodynamics wrote:
這種議員應該還沒出生吧?不然就是絕種了!


或許有,只是這種議員他們做事的時候大家不會知道。

Bazooke wrote:
再說了這些被騙的人,有哪一個沒有貪小便宜,


哪裡有貪小便宜了?
你能舉出哪個地方貪小便宜嗎?


Bazooke wrote:
雖然被騙很不爽,但...(恕刪)


我也很好奇那些賣方貪小便宜? 請舉例出來看看!

屋主被騙房已經很可憐了,別在傷口上撒鹽讓受害者二次傷害!

THE666 wrote:
哪裡有貪小便宜了?...(恕刪)


整起爭議事件就只有該房仲跟他的快樂夥伴起頭的
被你們說的好像整個台灣房仲都這樣?
如果你說今天這是發生在信義/永慶再說吧

這麼多仲介行中,偏偏選他們這種不知名的
不覆約保,付完兩成頭期款後
積極著要求三天內過戶,買方還可以自行過戶
各種非正常買賣防流程,現金匯款交易等
請問你們買賣房碰到都是這樣走流程?

天下有這麼好的事情,不就是自己自找的
這些人的真的很衰 辛苦一生的積蓄就這麼沒了

雖然現在不是檢討被害人的時候 BUT...

本案的關鍵在於買方所提的合約書對於締約賣方並不公平

簽約後 賣方幾乎就沒有任何防禦機制了 只能依約履行

簽約後僅能交付證件、權狀 然後全權委託買方辦理過戶

之所以發生這樣的情事

我認為在於

市場上仍有部分賣方為省仲介費寧願自售

該給人家賺不給人家賺

不請仲介 不請代書 不找履保

正常交易都沒事 遇到有心人一次就KO




Bazooke wrote:
整起爭議事件就只有該房仲跟他的快樂夥伴起頭的
被你們說的好像整個台灣房仲都這樣?
如果你說今天這是發生在信義/永慶再說吧
這麼多仲介行中,偏偏選他們這種不知名的
不覆約保,付完兩成頭期款後
積極著要求三天內過戶,買方還可以自行過戶
各種非正常買賣防流程,現金匯款交易等
請問你們買賣房碰到都是這樣走流程?
天下有這麼好的事情,不就是自己自找的


你到底知道不知道這個案子啊?

所有的案子都是詐騙集團直接上591找自售的屋主,

哪裡來的房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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