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ard Chou wrote:
按樓主說不喜歡的原...(恕刪)
屋主並沒有錯~
所以我很明白這是我跟仲介的糾紛與屋主無關
至於後門不是我不喜歡或瑕疵
而且那並不是屬於交易範圍內
但現場容易讓人誤判是屬於房子的函蓋範圍
而仲介並沒有告知那並不屬於房子的
舉例來說
15地坪的房子
它是蓋滿但留有一塊地有做遮雨棚
你會想到那是隔壁鄰居的嗎?
更好像房子旁邊有個車庫
你側門打開就能通到車庫
然後說車能停這裡
結果看了地籍圖之後才知道那車庫是鄰居的
sana73525 wrote:
.那塊地並不是屋主的~所以也沒法在交易範圍內
就如同走出家門口的巷子或路就是政府的
而我這邊是在後門而地則是隔壁臨居的
那地籍圖顯示隔壁鄰居的就有如小蘭的角一般
也就是當我打開後門走出去時就是侵入別人的土地一樣
因為屋主已經簽了斡旋書
而屋主堅持沒收
在契約上法律上屋主並沒錯
所以我著眼點是在我跟仲介的糾紛
因為仲介也沒告知我那塊地不在交意範圍內
而且還是我之後看地籍圖才知.(恕刪)
sana73525 wrote:
小弟最近才剛開始看房
對很多都不是很懂
簡單的說
就是看了一間房覺得還不錯
仲介給我的感覺也還不錯
後來決定簽斡旋時也沒發現什麼問題
3天後通知屋主願意賣
但有朋友提醒我要跟仲介要求看買賣合約書跟權狀之類的東西
看了地籍圖才發現
那間房子後門用來做曬衣場的一塊小空地是隔壁的
是那種門打開就是別人家的地的概念
而且是只有兩家後門的死地所以也不構成既有道路能使用
當天看房時仲介沒有說那地不屬於這房子的
簽斡旋時也沒拿不動產說明書讓我看
甚至還是我看地籍圖發現問題時他才知道
(那間屋是他同事簽的~所以他自己也不了解情況)
這種很明顯是他的業務疏失
他自己也承認但他只願意還我一半
但我覺得這個損失不該由我來承擔至5成
目前我是還跟他在私下協調中
我所知道的申訴管道似乎只有消費者保護協會
我也不願意太逼所以願意給他時間讓他跟屋主溝通是否取回斡旋金
但申訴是否有申訴期?
而這情況我是否有機會全額取回?
PS我是在他告知成交後才發現登記資料與現場不符 所以也不存在假成交的遺慮
維尼熊熊 wrote:
你簽名的文件是否有...(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