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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持分農地問題??

說真的,
前面好幾篇樓主的文,我也看不懂,
看到後面是有點了解,
但,畢竟我還不是徹底清楚,
所以,建議,如果樓主本身也不確定來龍去脈,就讓法院去查證定奪,
千萬不要傻傻的把身分證跟有印鑑證明的印鑑交給他人過戶。
法律講求證據,
對方如果沒有相關證明,他也沒輒。
謝謝各位大大回覆,所以現只能處於被動,等對方出招了,再不行就只能法院了
再次感謝各位大大~感恩

sunnydad wrote:
如果你可以主張你是實際所有權人,且你父親簽約未經過你們同意的話,那有什麼問題請他直接找你父親,印鑑不要輕易交出去..(恕刪)


不要主張這個東西
自找麻煩而已
除非你跟你爸仇結很深
這可能會送他爸一個偽造文書或詐欺的罪
仇有結到這樣程度嗎



上法院直接講你們不知道買賣的事情
而且這土地已經法拍
你們是找法拍的得標人買回的
簽約時間

你們取得土地的時間對不上
自然就沒你們的事



真的。。沒什麼深仇大恨就不要亂說。。照實說就好

恩恩,好的我再來去找資料,感謝大大幫忙
那我明天去諮詢代書有用嗎,剛好有朋友的表姊當代書

殭屍炒大腸 wrote:
恩恩,好的我再來去找資料,感謝大大幫忙
那我明天去諮詢代書有用嗎,剛好有朋友的表姊當代書(恕刪)


說真的..問不問沒什麼差
如果問不用錢..而且問了會心安..
那就去問吧

畢竟買賣合約是在法拍之前
真的..
那買賣合約的效力不可能超越法拍的
真的想問就去問吧
結論不太會變才對
看懂了~~~

A地 : 75 坪
B地 : 100坪
C地 : 200坪

總共原有375坪


通通都老爸欠錢被法拍,親戚幫忙買下
名字又掛你們的
因為不能全掛你們(有部分要掛親戚)



所以你們持分2分之一
就是

75坪的一半 =>37.5
100坪的一半=>50
200坪的一半=>100


你們持分有187.5坪
分別在3筆土地


那樓主有以下做法(我想的)

1. 欠親戚的土地看現在多少錢,把187.5坪通通買回來
延伸問題: 如果親戚要的是土地,那他目的不是錢,只能看下一條。



2.如果你們沒有能力還錢,也不想買回,那就賠地吧,繼續看下一條。



3.3筆土地,反正你們要還一半就是了。
3筆的土地價值(不知道是否在同區域)所以每坪單價都不同

就變成以地換地(在此舉例相同價值 1坪 1000元台幣)

總共37萬5千 (375坪)(1半是187.5坪)

A地:37.5過戶給親戚,親戚得到完整的70坪土地

B地:50 過戶給親戚,親戚得到完整的100坪土地
另外再給現金 1萬7千5百 補足  187.5坪的價值

C地:親戚的100坪,過戶給你們名下。


-------------------

或是 
A/B地 叫親戚過戶給你們,你們完整得到175坪
C地 你們過戶給親戚,剩下的坪數當做利息給他們親戚


-------------------

如果每坪土地價值不同就比較麻煩
(例如有馬路沒有馬路)
(例如他們要有馬路的,你們偏偏不想給他們,他們想要的,因為你們也想要)
PS:如果你們不介意,那可以給親戚要的馬路,然後互相換地
PS:價值不同的就現金補足,應該不會很多
PS:你們有部分房子在上面,應該主要是買下(或交換同價值的土地)取得房屋那塊地


--------------------


或是還有一個

這個要講好~~

全部過戶在同一人(或是親戚某單一人)

然後在重新進行分割



這就是你講的:

現在以前交易的那3筆的人,來要求我們拿權狀給他們要辦分割過戶。

給伯父一人名下後,在進行分割

他們單純要先整合好土地
在進行分割還你們一半
還是要框你們 
我不知道





hkl711 wrote:
看懂了~~~

A地 : 75 坪
B地 : 100坪
C地 : 200坪

總共原有375坪


通通都老爸欠錢被法拍,親戚幫忙買下
名字又掛你們的
因為不能全掛你們(有部分要掛親戚)



所以你們持分2分之一
就是

75坪的一半 =>37.5
100坪的一半=>50
200坪的一半=>100


你們持分有187.5坪
分別在3筆土地


那樓主有以下做法(我想的)

1. 欠親戚的土地看現在多少錢,把187.5坪通通買回來
延伸問題: 如果親戚要的是土地,那他目的不是錢,只能看下一條。



2.如果你們沒有能力還錢,也不想買回,那就賠地吧,繼續看下一條。



3.3筆土地,反正你們要還一半就是了。
3筆的土地價值(不知道是否在同區域)所以每坪單價都不同

就變成以地換地(在此舉例相同價值 1坪 1000元台幣)

總共37萬5千 (375坪)(1半是187.5坪)

A地:37.5過戶給親戚,親戚得到完整的70坪土地

B地:50 過戶給親戚,親戚得到完整的100坪土地
另外再給現金 1萬7千5百 補足  187.5坪的價值

C地:親戚的100坪,過戶給你們名下。


-------------------

或是 
A/B地 叫親戚過戶給你們,你們完整得到175坪
C地 你們過戶給親戚,剩下的坪數當做利息給他們親戚


-------------------

如果每坪土地價值不同就比較麻煩
(例如有馬路沒有馬路)
(例如他們要有馬路的,你們偏偏不想給他們,他們想要的,因為你們也想要)
PS:如果你們不介意,那可以給親戚要的馬路,然後互相換地
PS:價值不同的就現金補足,應該不會很多
PS:你們有部分房子在上面,應該主要是買下(或交換同價值的土地)取得房屋那塊地


--------------------


或是還有一個

這個要講好~~

全部過戶在同一人(或是親戚某單一人)

然後在重新進行分割



這就是你講的:

現在以前交易的那3筆的人,來要求我們拿權狀給他們要辦分割過戶。

給伯父一人名下後,在進行分割

他們單純要先整合好土地
在進行分割還你們一半
還是要框你們 
我不知道
(恕刪)



霧裡看花,愈看愈花


說個我看的東西吧
土地總共應該是12000平方公尺(約3630坪..目前一半在原po和他弟的名下..剩下的由堂伯父與堂叔叔擁有)
所以原po和他弟目前各持有3000平方公尺..2人共6000平方公尺


土地的前前一任持有者也就是原po他父親..有在86~88年間與人買賣三筆75,100,200坪的土地
因為農地的分割是個麻煩..很大的麻煩..基本上沒辦法分割的居多
所以過去很多人都是買權利的..等未來有辦法時才辦理分割..
當時原po的父親就是因為這樣..和人家簽了買賣合約..也去法院進行過了公證
在6000平方公尺的持分中..分別賣出三筆75,100,200坪的土地



旦該持分農地在94年時經過了法拍..
當時的拍賣是完整的把他父親的持分(6000平方公尺)
也就是該土地的1/2完整的拍賣掉了
法院拍賣後..由原po的親戚得標買走了..土地也過戶到他們的親戚名下(第一次的土地過戶)
旦因為該土地有包括原po他們居住的房子
所以原po的母親去拜託得標該土地的親戚
看能不能把土地在賣回給他們
後來親戚同意
原po也就借錢去買下了該土地
這是民國94年後才發生的事(第二次的土地過戶)



現在是107年..當初和他父親買土地的那些人出現..
要求原po依照他們在民國86-88年間和他們父親簽定的買賣合約進行土地的過戶
原因是因為..他們認為土地他們買下了..就該是他們所有
所以原po就上來發問了
大致就這樣..


我的回應很簡單..
法拍過了..不用鳥他
想要錢..找他父親去
想要土地..找他父親去
各人造業各人擔
關原po屁事





最後.....施主...麻煩在回頭多看幾次這篇"玄學文"..你會看懂的

黑羽斷翼 wrote:
霧裡看花,愈看愈花...(恕刪)

正確

黑羽大看得很清楚,說得很明白
謝謝大家,非常感謝你黑羽大大。解釋這麼多,讓我了解(我也是看很久才了解意思)感恩你。
今天代書說不用理他們,走法院就走法院,沒事的(簡單帶過就沒了)
謝謝各位,小弟在此由衷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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