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hope wrote:損害賠償?其實目前...(恕刪) 我說的損害是樓主的損害,要求鄰居賠償。鄰居亂檢舉導致損失,如果可以正面列出來並檢附相關資料可以考慮吉下去。例如原本預計X年X月X日完工入住,目前因為亂檢舉已經延後工期X個月,導致租金多付出XXXX元。詳細可以找律師問問。
cinnamon coffee wrote:所以,依照圖面,...(恕刪) 哈哈哈。我還真的不知道挖斷什麼管線了⋯⋯不只我不知道,設計師、核准拆照的、拆屋工人都不知道有這條管路⋯就因為圖紙上載明每戶都有自己的化糞池,只是神奇的建商接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