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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多年前不幸買到了類似公勇路的房子....

JACKWOULD wrote:
可是好像有一個80老...(恕刪)

所以我說以房換房,政府不會用招標方式請建商來蓋,我跟你說找一塊台糖地蓋給他們住,絕對不用3.2億,類似大愛村那種概念。
政策是對的,錯的是政府的態度高高在上,重點在解決住的問題,而不是給錢了事,自己想台糖地不用錢,3.2億可以蓋多少房子,可能還有剩可以當公共住宅。
屏東縣政府的依法行政都只是為了打發民眾而說的,重點是有沒有為民眾解決不公的事情,而不是隨便給個錢或罰個錢就當作沒他的事了,重點是事情根本沒解決。
這個蓋房給拆遷戶住民進黨裡也是有先例的喔,台南鐵路地下化,賴院長bot請台南豪宅建商蓋房子給拆遷戶用半價買,當然之前拆房子也是有補償金的。同一黨的台南就可以這樣做,難道屏東不行,我想是腦袋太硬,解決事情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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