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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這案件的房子到底怎麼騙?

我有看這篇電視現場摳應

其實不是辦過戶 是買方先自行去貸款

在簽約項目下面第十五條 竟然寫買方自行過戶

這條已經很詭異 透過仲介 主要是保障買賣雙方公開

但現在台灣很奇怪 仲介還不能完全信賴

簽約金兩百萬是支票 買方不承認是簽約金 認為金額是2200萬

但賣方認為總金額是2000萬

實質上簽約賣價是兩千萬 買方拿支票兩百萬

但新聞現場買方說那不是簽約金

這很詭異

買方可以到銀行自行辦理貸款 這點跟銀行關係是否有正常?

代書到現場還遲到

房屋詐騙手法無奇不有

我當初還被仲介找人頭來買我房子 逼我賤賣

對方隔沒幾個月就賣掉 當時並沒有法律限制兩年後才能過戶

這個並不是炒作 是等到法院時見真章

雙方都有律師

高竿手法

多揭發這種惡行才能讓壞人無法如願



九樓說得沒錯

這是有一個詐騙手法 才有辦法完成

請問買方怎可以擅自貸款過戶?

這根本是違法

sandypan1211 wrote:
我當初還被仲介找人頭來買我房子 逼我賤賣.(恕刪)


我好奇的請教?

仲介如何逼你的??

用什麼理由或借口或手段來強迫你賤賣的??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hbWjmVEEo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1ODdVxqsu_8

sandypan1211 wrote:
九樓說得沒錯這是有...(恕刪)


這沈代書 簡直是無用之處 就把賣方房契 印章 私下交給買方自行過戶去了 賣方都不知 被通知都是事後銀行通知 然後被民間貸上千萬元 這代書 現以簽約條例 買方自行過戶 撇清關係 有請代書等於沒請代書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OMjIta6MNE
假購屋真詐財不法利益近2億! 檢方今凌晨聲押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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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6 01:48聯合報 記者蕭雅娟╱即時報導

台北市大同區「中華地政士事務所」假購屋真詐欺一案,士林地檢署昨日發動搜索,帶回8名被告和2名證人,在逃的主嫌陳國帥,有假賣屋詐欺、詐貸前科,遭法院限制出境、出海,截至今凌晨12時許,檢方複訊後,認掛名負責人朱克立等4人涉有重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士林地院今早將開羈押庭。

士林地檢昨日指揮警調等單位,9月3日聲請搜索票,昨日兵分9路搜索帶回8名被告2名證人,釐清房屋買賣糾紛。昨晚9時許,最後一名「人頭戶」朱克立,遭移送至地檢署,涉案人否認犯行,稱「依照合約書」買賣房屋,非故意詐欺。

今凌晨檢方複訊後,掛名負責人朱克立、地政士沈咨凡、法務李孟烽、業務經理林俊誠等4人,涉案情節重大,依詐欺取財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陳國帥的林姓女友、陳姓人頭戶、王姓人頭戶等3人諭令1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人頭謝姓男子以1萬元交保。

此房屋詐欺案件至少有13名受害屋主,檢警調查,屋主將房子賣給陳國帥、朱克立等「人頭客戶」,再過戶代書沈咨凡等中華地政士事務所人士,收到約2成的訂金就過戶,但主嫌陳等人卻將房屋抵押給地下錢莊,牟取不法現金,屋主無法拿到8成尾款,因而提告詐欺。

pitbull0911 wrote:
假購屋真詐財不法利...(恕刪)


最新消息是都全放了....
看來到最後,也是緩刑或輕判

Elite Sport wrote:
最新消息是都全放了....(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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