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後面也一條水溝(我的地上), 民國6-70年從劃作的水溝聽鄰居講下面有人一樣高的涵管5年前從劃後, 汙水管都在大馬路上, 規定汙水接管都要申請接前面, 後面那條不能使用但鄰近舊建築物仍有排水管使用這條水溝因此1. 建築物只能蓋到水溝旁, 因為要做滑行基礎, 基礎沒法做在水溝上2. 這條水溝只能埋後院下面(應該說是房子一樓地板較高),讓後面鄰居以及仍在使用這條水溝的家庭汙水仍由舊管線排水實際上也只能這樣,封起來就只能做支管子將附近的汙水往前引, 而且污水還不准進水溝(雨水)這種也不確認能不能直接進汙水管(因為要核准接管, 測試不會過)分享一下
andy741217 wrote:先跟各位報告目前小...(恕刪) 我覺得是你的建築師的問題,通常地政鑑界完成後,會再請測量公司做現況測量,測量公司會把基地的現況與道路的都測量進去,當然包含水溝,這時候建築師再依現況測量圖做設計,因為建管核發建照不會管這些事情,除非那個水溝是在地面下無法預先得知,不然通常只能接受水溝的存在,並且依現況做設計。依您目前的狀況,建築還沒開挖前先變更設計。
感謝各位大大 分享今天有去現場看!剛好鄰長有出來。我詢問後得知!!40年前 建商所做的私人排水溝渠(不加蓋那種) 但因為某次大水災導致淹水 某民意代表爭取加蓋並整治好而成!!所以這用途應該是排放生活廢水!隔壁房子 也是有外推出去到水溝上.....且鄰長也是!!!!!!總結是.....不影響排水前提下做縮減寬度!預留足夠往後清潔水溝之空間!已詢問過6m以下為公所託管且私人土地要做水溝 應該要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