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rther wrote:不好意思,我自己白...(恕刪) 其實沒人在意你是不是白手起家和血不血淚持有好物件又不缺錢的,高興高價擺著賣你也耐何不了錢不夠就去更邊邊的地方買嚕,不然等偷機客斷頭像我們這種自住不缺錢要賣房子的話,絕對不會廉售的..人都想看好物件,好物件價就是高還要抱怨,物件不好你會去看他價位嗎...
gorther wrote:拍謝喔!其實你也不用來我這留言讓我看你打的內容,慢走不送~...(恕刪) 不用拍謝啦~來01就沒什麼你這我這的啦,不用人留言不用人討論,就不用來討論區,你寫在你日記本裡就好了........
低樓層矮房是賣土地持份,改建價值,40多年大概房屋稅都沒有,房屋價值歸零,新大樓賣的是鋼筋水泥,蓋的越高,土地持份越少,幾十年後,房子老舊,房屋稅也會不用交,價值也歸零,因戶數多土地持份少,改建機會不大。
禾口日安 wrote:買賣的確是雙方合意. 不知道哪年房地產大崩落, 建商還要政府救房地產. 政府救得起來嗎?也救不起來。經濟穩定了,房地產就往上爬了。房屋的價值本來都不在建物上,都是在地點,地點,地點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