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口boy wrote:小弟搬到仁武好一陣...(恕刪) 台灣40-50年以前很多鄉下房子都只有蓋,沒有登記建物如同幽靈般存在樓上有人提到建物滅失登記但是由於建物沒有登記所以也不必、也無法滅失登記於法上~拆除沒有人能多說甚麼但是情理上確實有缺陷至於怎麼做台灣颱風天那麼多你自己想好就好~~~
雙口boy wrote:小弟搬到仁武好一陣子...(恕刪) 樓主這麼多人給你的看法,說說我這邊的,我朋友的房子一樣沒有保存登記但是有稅籍及門牌,有天被人偷拆了,好死不死錄影有錄到,現在已經用刑事起訴對方中囉!再怎麼喜歡用正常管道處理吧~~如果人家不要這房子至少你有「白紙黑字」的證明。
sevenshih wrote:很好奇您的朋友要怎麼用刑事起訴對方,這種情況不是民事糾紛嗎??而且刑事起訴不是只有檢察官可以起訴嗎??一般民眾只能提告而已?? 因為我朋友也遇到類似的情況,很想了解要怎麼刑事起訴⋯⋯ 拆房子除了毀損還能告甚麼嗎?我也很好奇不過這個樓高手真多收穫良多
sevenshih wrote:很好奇您的朋友要怎麼...(恕刪) 影片上的人他們認得,所以直接用刑法第353條第一項損毀他人建築物。來向地院直接具狀提告。你朋友的情形有沒有影片或是錄音都能作為證據,找律師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