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與社區大樓共照的透天前開放空間,請強者釋疑!

借文發問:

我家也有遇到相同的問題,找網路上的資料看來,沿街步道開放空間需要留供行走淨寬150cm,那其他的部分在不影響通行的狀況下,除停車外,是否可以租給攤販營業?或設置加水站之類的?
在未實施容管之開放空間就有明訂,現在各縣市開放空間也有明訂

管你什麼鳥開放空間,產權為各區所有權人所有,管理維護在使照申核前就有計劃書並在使照內登載列入產權移交

回答1.停車就算是停在防火巷私人地役權區,警察也不能開單。好像是說開放空間要幹嘛就幹嘛。也是啦,管委會依公管條例也只有管委會可以稍為道德勸說管一下,但是如果不鳥管委會,管委會也只能去法院哭爸叫媽。

回答2.出題就錯了,因為開放空間產權為各區所有權人所有,管理維護在使照申核前就有計劃書並在使照內登載列入產權移交,所以區權人先去調閱使照存根來看就知道了過去、現在、未來
  • 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