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樓主買的是公寓大樓這樣就不合理了,如果樓主看的是臨馬路的透天,那才有可能,舊市區馬路小,要拓寬,就會徵收整條路的土地。如果地方政府已經徵收,並發給補償金給屋主,就有可能出現這樣子的情況。如果屋主拿到補償金之後,還照實際面積賣,那就滿賊的。到時候就是整條路的屋主,共同發包找人處理,基本上就是劃定好界線之後,先做新的梁柱,再把徵收的部分切除,最後再做門面修補。如果是公寓大樓,就不台可能這麼做了。
raptor168 wrote:是一層兩戶有4層樓的...(恕刪) 可以先去各地方政府的都發局查詢都市計畫圖,確認一下。像是在永和就有看過一個案子房子計劃道路被切成兩半,雖然現在是完整房屋,但是一旦道路要開闢的時候這個房子就必須拆除,要申請用途變更及裝修申請都會被駁回。
跟仲介要地籍圖就知道了啊。看看地號,比對一下現場,就知道他是指哪一塊地了。如果看不懂,就叫仲介幫你看。不然你打電話問仲介那塊地的地號,然後在下面網站輸入看看。 左上角的進入系統。http://easymap.land.moi.gov.tw/不怕資料被知道的話,把地號公布一下,大家一起討論看看,不然就私訊我,我也很好奇人行步道是甚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