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貪小便宜,前陽台裝氣密窗外推,後陽台裝白鐵窗外推,就為了貪那1坪空間,沒什麼好說的,就是丟臉而已。整棟樓搞得像監獄一樣。像樓主提的這案例,管委會一定要強勢一點,不然馬上就會有第二戶第三戶,裝鐵窗遮雨棚冷氣之類,整棟樓價值暴跌。
算違建,但沒什麼關係。主要還是看大樓規約,如果規定不行,應該定一個罰責,如果只規定不行,而沒有罰責。那也沒什麼用,另外大樓外觀,不算私有的,不是屋主想怎麼改就怎麼改。當然如果你買下一半以上的戶數,那就是你說的算。
我們社區在臺北市大安區,我在管委會當管理委員二十年,管委會也有聘律師當顧問,還沒看過圖中的窗戶拆得了的最主要原因是沒有違反建築法規,只違反社區規約就很難動得了除非社區規約在加窗戶前就先訂,而且還得要訂出住戶會怕的違規罰則否則即使走法律路線也不一定拆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