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743290 wrote:我買了一間公寓在五樓,那間公寓一個樓層有2戶...(恕刪) 這就是一般五樓的公寓都不會設電梯的原因,使用戶數太少。維修費用加上公用電費增加,就算修好、也會有住戶不想繳交增加的公用電費。
困難的事當作挑戰囉 最差就是失敗 繼續爬樓梯 應該可以推動看看1.先發書面文件給大家問大家是否願意共同出資維修 Ans:一定不願意2.再發書面文件表示要由您自主出資維修,未來電梯您自行使用,電費由你支出(其他公電的電費也由你支出,不然公電很難切割),請住戶簽切結書表示同意(附註但書,未來住戶若想使用電梯,則共同分擔本次維修費用XXXXXX元及未來公電費用即可隨時使用)3.人的問題最難解決,如果你們公寓有停車場的話勸你放棄,因為牽涉就更複雜其他細節如將公電怎麼改到你這戶支出,法律諮詢等等就想辦法了解
放了五年 應該很多地方都生鏽 就算不換車廂纜繩 主機板 馬達也很有得瞧了再來是電梯如果超過15年 印象每半年得固定安檢後續維修保養合約 公共電費這個沒有住戶輪流當管理人,費用肯定沒人要繳賣掉換有社區管委會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