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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第一槍 新北市府拆除中和違建分租套雅房

出事在來作作樣子強拆個一、二個案子

然在在等下次出現重大意外時,在來強拆個幾間

拆都沒加蓋的快,而且那些違建屋主的心態都是等政府來拆在說呀

自已拆要錢,政府拆又不用錢

先收租金,收飽收滿後,坐等政府拆,自已省下不少拆除費

phalex2 wrote:
〔記者翁聿煌/新北...(恕刪)

最近幾次違建大火
都有人命傷亡
還有垃圾議員敢去幫關說了嗎
真的不懂,為什麼浪費納稅人的錢來拆,路邊違規拖吊也沒聽說拖吊免錢。

連續開罰最簡單,違建按坪數開罰,每坪第一個月1000,下個月2000,之後4000,8000,16000。拖延超過一年以上直接查封含違建的主題建築。
其實屋主蓋違建就是打定政府拆不完,
罰錢都不一定罰得怕,
其實政府有三個手段,1 是斷水斷電 2 是罰錢 3 拆除,
但是政府不要笨笨的一定要幫屋主清乾淨,
政府拆違建就用簡單的方法進去拆一拆後就換下一個,
屋主自己負責清除垃圾,也就是進去讓你不能用就行了,
要清請付拆除費與清運費,兩組人,一組是警察公務員等確認可拆除,
一組是拆除大隊的,確認可拆進場就立即破壞完成,
這樣一天一組人說不定就可以拆兩處以上,
早上一處、晚上一處,拆外觀結構與清運就外包,
罰金繳了,拆除費清運費付錢才叫外包的進場。

這概念就是破壞速度絕對比清理戰場來得快很多,成吉思汗怎麼打天下的?

這事稍微想一想其實不難,但是關鍵還是首長有選票壓力迷思。
kennychu123 wrote:
但是政府不要笨笨的一定要幫屋主清乾淨,
政府拆違建就用簡單的方法進去拆一拆後就換下一個,
屋主自己負責清除垃圾,也就是進去讓你不能用就行了,

政府本來就不笨.
可能多數民眾沒看過市府在拆違建.

多年前我的北市舊住家頂樓有違建,也是83年以前的舊違建.
原本屋主自用,也就相安無事.
後來出租,出入份子複雜,台北市府只做存查,不動作.
管委會走法院,由法院判決拆除.

市府拆除隊本來就不負責清運拆毀的廢棄物.
還有,拆除隊也不會完整全拆所有違建物.

拆除的作業只是破壞違建物,達到不堪用的程度.

舉例來說,這些加蓋的套房,或者是住家,
拆除隊會在牆壁與屋頂打幾個大洞,很大的洞,破壞結構.
屋內水電管線會在多處剪斷,扯斷.

簡單來說,就是把違建物弄成廢墟一樣,無法修復.
但違建物的主體依舊存在.

違建屋主如果要續用頂樓違建,只能全數拆除,再重新蓋起.
但舊違建都已經被強拆,絕對沒有人傻到再蓋起新違建.

如果屋主拒絕清理廢棄物,並完整移除違建主體,
管委會要另行再提民事訴訟,由法院強制執行,很麻煩的.

最後廢棄物由管委會雇工移除,
被破壞的違建物主體依舊在頂樓平台上.

我也是認屬純作秀,但刷存在感要比嘴砲強,還是給個掌聲
內行人,

一堆這樣子的人渣,

只會到處拉屎。

Katong wrote:
政府本來就不笨.可...(恕刪)
phalex2 wrote:
〔記者翁聿煌/新北...(恕刪)

拆得好!!!
雖然只是作作秀.....但還是希望繼續作秀下去..作秀頻率再高一點!!

拆個違建都還要保密到家!! 可見政府是多麼腦殘的作秀文化!!!
比照酒駕.全程公佈媒體.誰關說.誰上新聞.讓愛寫小說的記者去寫...簡單又低成本!!!

只有讓事實攤在陽光下!!! 才能解決問題....
但是某些人就少了黑收入黑招待!!
黑收入才是問題的根本吧!!!!
人有三種贏家模式無法複製: 別人的出生。 別人老爸有錢。 別人有遺產繼承! 別把老輸當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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