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何必等人檢舉?現在空拍機很方便,可以直接拍照存證。台北老公寓樓頂飛一圈就可以發現頂樓加蓋,就像路上車輛違停超速直接拍照寄罰單。2.拆除當然是屋主自己負擔費用,若罰單不理就視同違建,在地方戶証機關留下紀錄,將來房屋不能自由買賣,除非屋主自動拆除才能銷案。3.都更是一定要進行的事,只是時間漫長緩不濟急。老房屋電線老舊,頂樓又加蓋亂改隔間出租,不出事才怪。房東方一定要有刑責或賠償,怕房東脫產?扣押房子不動產即可。
拆違建不是不能,但是沒有人力萬萬不能現在違建是照這樣拆1.新違建即報即拆+2.82年以後的按排案次續拆+3.82年以前違建除了重大違反公安原則列管以後拆違建是這樣拆1.新違建即報即拆+2.82年以後的按排案刺續拆+3.82年以前違建除了重大違反公安原則列管+4.頂樓違建尤其隔間出租列入重大違反公安基本沒改變只是喬一下優先順序而已,搞得這麼厚工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