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brawu wrote:房子我幫女兒準備好了,剩下的就是那個男的能不能讓我和我女兒滿意...(恕刪) 所以可以接受男方買不起房,然後住在女方所買的房了?可是就算這樣....男方應該身心壓力都不小吧....這樣會不會生不出好種阿?
愛到咖慘死+1父母有權利幫子女挑另一半嗎? 想太多吧!子女大了會有自己的想法,以為還可以像小小孩一樣控制嗎?有看到新聞報過,曾經被關在監獄的男人居然還有女人肯嫁給他的!!!社會上九成的人誰不嫌貧愛富? 如果男方太有錢,女兒嫁過去的壓力也很大吧? 有錢人家裏的飯碗不一定好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