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1977 wrote:
土地分區通則是由內政部營建署規劃,但開發強度可由各地方政府彈性調整......
商業宅住人不是不行,看地方政府願意怎麼規劃罷了....
至於大直北段這件事,應該可以有更有智慧的作法
市府直接跟市民對幹完全沒有配套又沒有方案收尾
議員關心就撤單了事延後再議,實在是場鬧劇。...(恕刪)
土地使用分區不是「內政部營建署」規劃,這個要強調一下。
土地使用分區有關主要計畫的,仍然是由地方政府規劃,經過地方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再送到內政部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所以規劃者仍然是地方政府。此外,開發強度就是建蔽率和容積率,就不用經過內政部的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囉。
大直北段的開發是有他的歷史背景,所以當初才會用單純的商業使用為主,禁止作住宅使用。
商業區在以前年代誰會拿來當住宅區使用,根本不會,因為商業區的土地比住宅區貴很多。這個現象是因為現在「豪宅」價格遠比開百貨公司好賺,而且商業區都在比較好的地段,面臨馬路又大又寬,建商一坪上百萬的賣,賣掉直接拿現金,遠比開百貨公司還要聘經營者,還要鋪貨、招商,每個月也不過營利幾百萬或上千萬,生意不好時還虧錢。
但如果所有商業區都作住宅,那辦公室要去哪,當然是跑去便宜的工業區或是住宅區,工業區跑去農業區或保護區,一直惡性循環,生生不息。當政者不取締,只會喊口號,然後過幾年這些老闆就可理直氣壯講,從我誰誰誰開始,我們家就在農業區蓋工廠,在工業區做辦公室。理直又氣壯。



















以台北市第四種商業區的土地,他的建蔽率是75%,容積率是800%,
也就是100坪的土地,每一層可以蓋75坪,總建坪可以是800坪,
一般住三用地是建蔽率45%,容積率是225%,即100坪土地,每層可以蓋75坪,總建坪是225坪,
遠比一般住宅區高,
如果商業區可以蓋住宅,那建商取得成本非常低,可以賣給老百姓的房價也越便宜,
對附近住宅區的房價是很大殺傷力。
當然,工廠老闆也會要求蓋在商業區,畢竟廠房可以蓋到最大。
再來,商業區蓋住宅就是違建,如果允許違建,那住宅區可否也蓋違建,只要繳房地稅就好了
我的房子就可以蓋好蓋滿,
甚至可以去都市計劃外的農業區買農地,一樣蓋好蓋滿。
看一下,新北市中和區跟永和區,當初規劃是花園城市,跟南投中興新村的規劃一樣
但現在中永和道路系統,外地人進去可能要耗到2小時才可能出來。
為什麼從花園城市變成這樣,就是人口大量集中,地方政府一直允許綠地變住宅用地,
讓外來人可以買到便宜房子,讓地主可以賣土地賺錢,久了就變這樣了。
當然,有人喜歡住花園城市,但也有人喜歡住中永和的這種環境,但目前都市計劃的委員
大多都是留英、留歐,通常在審訂都市計劃都會往花園城市的方向訂,
如果可以多一些台灣本身出身或大陸出身的委員,說不定這些地目就會取消,隨你蓋,商場、工廠住宅三合一,
上班購物超方便,一切蓋好蓋滿。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