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Z966 wrote:
老實說,從頭到尾都沒...(恕刪)
對前篇能夠了解如此透澈,然後有在今天開新帳號,我可以合理懷疑你是分身。
我一樣的論點沒有必要給你的房東,但是「你私訊給了第三人匯款帳號」,光是這一點就沒有立足之地。
你跟房東的事情上來討論,沒有人可以阻擋你,當你自己決定不給的話,只需一句「感謝大家的討論,我個人決定不支付」,後面的人再怎麼說下定了決心,又有什麼難度?
如果你決定要給房東,那麼也是同樣一句「感謝各位的幫忙,我明天就去匯款」,想阻止你的人也不存在!
但是你最大的問題在於,私下給了帳號然後又不再讓第三方發言,那麼就「表裡不一」十足的岳不群!
在網路上你要怎麼叫囂,都可以!誰也擋不住!但是,敢討戰就不要畏戰。
如果畏戰,那就不要開樓!
老話一句,如果自認理虧,大方公開道歉,那麼還能敬你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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