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rrybog wrote:不只喔!還要附上載...(恕刪) 請教一下現在房屋各樓層,每一間房間數目都不相同有人隔四房,有人隔三房,有人隔兩房,甚至一樓店面牆面通通打掉成一房政府要求那麼嚴格,法條那麼嚴格台灣人民通通住房違法糾紛生很多土木技師應該會很刁難嗎?只要不是支柱,樓板應力稱得住,過關機會應該很大吧?(尤其廁所就是原先的兩間廁所)
挖 好厲害啊 台北市的分租套房一間可以租到一萬五 淨收入一萬三千五我也當很久的包租公也沒有見過這樣的行情 就算這幾年租金要稅要入戶籍而租金上漲精華地區的分租套房頂多一萬左右 隔得多的甚至只有八千左右 就是如此而已強烈建議開樓的大大去找一種這類的分租套房來住一年 第四台水電瓦斯網路等費用並了解一下房東與房客的生態 等到有心得了 再來考慮一下這種房子是否可以入手
wujs2005 wrote:請教一下現在房屋各樓...(恕刪) 目前主管機關並不是這樣看的,依照「原核准圖說」最多寬限增加一個廁所,也就是說原照圖如果有兩個廁所,就是最多再加一個廁所的情況下可以用「住宅」名義裝修。超過就視同「套房」就必須取得「直下層」的同意書,還有必須檢討整層的「樓板載重」及結構計算,還必須附上一個切結書說明為「自宅」使用,如果事後查到「非自用」使用就願負法律責任,也就是違反建築法罰6~30萬,並且恢復原狀。目前許多套房都其實早就列管,有被檢舉的就會優先「處理」。曾經還看過板橋及中和的老房子想要裝潢,申請原圖說才發現,原圖說連「一間廁所」都沒有。這時候要申請就很複雜,這還是真的「自用」。
塞翁失馬007 wrote:天真的孩子~~先...(恕刪) 弄得好應該也是有普通上班族吧?只是覺得好麻煩,有錢為什麼不買基金要去看房子、買房子、裝修房子、然後招租,幫忙付水電寬頻,擔心有人拖欠房租,然後還不見得能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