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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隔成套房的公寓是好的投資嗎?

米田共青 wrote:
買現成的收租套房吧
...(恕刪)

可是每年四點多利率也打不平樓主說每年跌10%啊

園園 wrote:
可是每年四點多利率...(恕刪)

是阿!!但要等到跌至殘值剩375萬時才虧到本金阿!!
jimraynor wrote:
想搬出去住好多年了...(恕刪)
任何投資啥都不懂
就敢投資跟賭博沒2樣
必死無疑的程度不會低於8成

terrybog wrote:
不只喔!還要附上載...(恕刪)


請教一下
現在房屋各樓層,每一間房間數目都不相同
有人隔四房,有人隔三房,有人隔兩房,甚至一樓店面牆面通通打掉成一房
政府要求那麼嚴格,法條那麼嚴格
台灣人民通通住房違法
糾紛生很多
土木技師應該會很刁難嗎?只要不是支柱,樓板應力稱得住,過關機會應該很大吧?
(尤其廁所就是原先的兩間廁所)
挖 好厲害啊 台北市的分租套房一間可以租到一萬五 淨收入一萬三千五

我也當很久的包租公也沒有見過這樣的行情 就算這幾年租金要稅要入戶籍而租金上漲

精華地區的分租套房頂多一萬左右 隔得多的甚至只有八千左右 就是如此而已

強烈建議開樓的大大去找一種這類的分租套房來住一年 第四台水電瓦斯網路等費用

並了解一下房東與房客的生態 等到有心得了 再來考慮一下這種房子是否可以入手
wujs2005 wrote:
請教一下現在房屋各樓...(恕刪)

目前主管機關並不是這樣看的,依照「原核准圖說」最多寬限增加一個廁所,也就是說原照圖如果有兩個廁所,就是最多再加一個廁所的情況下可以用「住宅」名義裝修。超過就視同「套房」就必須取得「直下層」的同意書,還有必須檢討整層的「樓板載重」及結構計算,還必須附上一個切結書說明為「自宅」使用,如果事後查到「非自用」使用就願負法律責任,也就是違反建築法罰6~30萬,並且恢復原狀。
目前許多套房都其實早就列管,有被檢舉的就會優先「處理」。
曾經還看過板橋及中和的老房子想要裝潢,申請原圖說才發現,原圖說連「一間廁所」都沒有。這時候要申請就很複雜,這還是真的「自用」。
jimraynor wrote:
想搬出去住好多年了...(恕刪)


自己用不了大坪數,就投資合法的小套房
自己隔好的收租屋, 一來違章被舉報, 二是成為房客把柄難管理,三是將來賣相變差 不易脫手
天真的孩子~~

先去看看會租隔間房的人都是什麼樣的人

塞翁失馬007 wrote:
天真的孩子~~

先...(恕刪)



弄得好應該也是有普通上班族吧?只是覺得好麻煩,有錢為什麼不買基金要去看房子、買房子、裝修房子、然後招租,幫忙付水電寬頻,擔心有人拖欠房租,然後還不見得能賺錢⋯⋯


塞翁失馬007 wrote:
天真的孩子~~先去...(恕刪)
你說到重點了
想必有經驗或是對不動產租賃有涉略
什麼樣的房子就是招什麼樣的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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