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執照補發感覺是使用執照不見了,需要去登報不見,然後補發,依樓主狀況比較像建物第一次登記的感覺,需不需要補稅(由國稅局認定)您要擔心是說面積問題吧?國稅局的稅籍資料可能只有建坪30坪,但如果辦理建物第一次登記,各單位來會勘實際量測後可能變40坪,這下可能有要補稅的機會了
樓主我還是把貴府情形說給您聽好了前面有人說是合法房屋,這狀況可以排除民國70年,早就實施建築管理,無合法房屋之適用另外,該屋曾經申請過建照,彰化鄉下地方,研判可能是農舍那麼當時發照機關為鄉公所如果不是農舍那可能當時是由縣府所核發之建照您的狀況竣工後未辦理使照 研判應該也沒有建物權狀那麼當然也沒有建物測量成果圖地政機關無資料基本上 屬程序違建某樓講得很正確要申請補辦使用執照請建築師畫圖 申請建築線 做結構安全鑑定 營造廠開發票應該要二十幾萬以上看您有無這需求比如要建物要過戶或以後有繼承問題或是辦理貸款那麼可以去辦理不然這實在不便宜以上供參
wanderingmike wrote:樓主我還是把貴府情形...(恕刪) 你好依照你這個說法.好像我去鄉公所建設課也無法申請到房屋使用執照了....你說的沒錯~沒有建物權狀那麼當然也沒有建物測量成果圖地政機關無資料...沒錯只有土地權狀所以去公所建設課問也無法補辦..
terrybog wrote:不一定真的沒有,曾經...(恕刪) 問題是 即便調出來有圖說等資料又有何用?這個已經是過期三十幾年的建照,早就作廢,說不定簽證的建築師也早就不在了唯一的方式就是補辦使用執照,方式就是我文章說的那樣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