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ku wrote:先問自己要的到底是...(恕刪) 本來沒有規定的事訂下後就要依規定執行就好像本來沒有規定食品中什麼成份不能有或是要低於多少如果不定下規則,受害的就是老百姓(例:之前的塑化劑 ..... 等,不勝枚舉 )
ryanku wrote:先問自己要的到底是...(恕刪) 政府的職責就是順應社會發展調整法令規範不理解R大為何認為不能改變?如果實坪計價對一般民眾來說是更清楚透明的購屋計價方式能夠增進房市的健全及運作效率政府當然就有推動的義務
phS00313 wrote:本來沒有規定的事訂...(恕刪) Houvalue好房價 wrote:政府的職責就是順應社...(恕刪) 不如先說說"現在"政府規定怎麼計價的??Houvalue好房價 wrote:實坪計價對一般民眾來說是更清楚透明的購屋計價方式...(恕刪) 這很好笑, 你知道買房子時單價怎麼算的嗎?? 銷售拿出來的是建商的總價表, 然後當場看面積分拆表, 拿計算機算給你看的, 你要怎麼計價都可以叫銷售人員算給你看, 就算銷售不算, 你自己也能算, 有誰說"現在"不能實坪計價??樓主這訴求很怪1. 登記不改: 所以不用動2. 實坪計價: 政府沒規定怎麼計價, 你高興怎麼算就可以怎麼算, 現在就可以實坪計價了那樓主到底要的是甚麼??===另外教你們一個重點: 請政府實價登錄上的單價先只計算實坪
sunhm wrote:程式要改的話,應該...(恕刪) 我倒認為重點在, 爭取的訴求要先明確沒人爭取"實價登錄上的單價計算實坪", 幹嘛反對??而且真正要爭取應該是和雨遮一樣: 不登記只要不登記, 實坪計價就是水到渠成而且不登記還有好處, 稅可以少繳3成樓主的要登記,實坪計價, 現在就已經可以做到了, 根本不用改PS:我不支持不登記, 買的東西還是要眼見為憑比較踏實, 若不登記, 擺明會留空間給不肖建商亂搞, 但看你們爭取這麼久, 幫你們一下
實坪計價 文明趨勢 wrote:r大您好: 法條是隨時代進步而進步的,100年前只有憲法,如今已有六法全書,法條隨時代潮流仍持續增加中,政府收取納稅人的錢,便有義務替人們建立良善的法條~~...(恕刪) 憲法沒有那麼久~~~~~~~~~~~~~~摘自維基百科《中華民國憲法》是中華民國的根本法,擁有最高位階的法律權力。民國35年(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於南京議決通過,民國36年(1947年)1月1日由國民政府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