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s888 wrote:說:賣家想先挪用,履約保證金200萬,因需要用到錢!!且說:這筆200萬,因有履約保證,絕對不會有風險,且房仲公司,也可以做擔保!! 絕對不可以同意,你可以看你的合約書,履約保證契約有寫到一點,就是買方同意先行支付之款項,不在履約保證契約內,白話來講,就是你自己要借他錢,以後拿不回來是你自己的事,不久前,我才做過這種蠢事,所以千萬不要被仲介騙了,仲介跟代書是沆瀣一氣....
lds888 wrote:小弟最近跟仲介買中古...(恕刪) 說真的。單價這麼高的房子。購田中月買流程盡量簡單會好一點。以我個人作法。一定是。我給訂金。然後金額不會太高。當斡旋金。主要給仲介。例如:20萬。反正我就對仲介而已。屋主那邊我原則上不會管。因為我是跟他買賣關係。還借他錢。這關係就複雜了。我只對仲介。其他不干涉。這樣會單純點。若沒有仲介。我就是對屋主。錢的事也一樣。訂金我會給。但不會給太多。因為過戶就會結清。如大大所說:你也不可能先搬進去再給尾款吧?所以。問題原本就那麼簡單。千萬不要婦人之仁。之後悔恨的都是自己居多。
tan wrote:我當初買房時是有先...(恕刪) 其實交屋前挪用履保專戶的款項很常見而以樓主的狀況我建議分二個部分討論一.若樓主的自備款付清了,購屋貸款也核准了,可以請代書先跑過戶,待產權移轉到你的名下,履保專戶的錢可以同意動用。否則真的是賭運氣了二.交屋時間為五個月後,依慣例售後回租。千萬不要五個月後再過戶,錢都付300萬了,你會寢食難安的至於仲介的保證及費用補貼,聽聽就好莫因小失大
lds888 wrote:小弟最近跟仲介買中古...(恕刪) 這情況跟我滿類似的,當初也是業務告知賣家買屋需動用履約保證這筆錢,因業務是自己的友人,也告知動用的話沒有問題,主要是看我們同不同意,想說人都有急用,就通融對方了。確實....一切過程都順利但交屋後(二手屋),確發現有些東西被偷換掉,與原先看屋不一樣,業務也告知沒遇過這種賣家,業務打電話與原屋主聯繫,也只得到一種擺爛的態度,說就這樣了,不然要怎麼樣?到頭來,房仲公司只好自己認賠賠給我。所以我只能說...再給我重新來一次的話,我一定不再當好心人。
筋骨神醫 wrote:說真的。單價這麼高...(恕刪) 小弟的觀點與你有很大的落差,無敵意,大家討論討論1.不是你借他錢,錢本來就是他的,簽約後買方付款,當然錢就是賣方的了。現在是因為存在履約專戶保管,如此而已。2.如果是你出售房屋,會同意買方只付你一點訂金就過戶,過完戶再付錢?錢在別人口袋是最難掌握的事,萬一他不掏出來怎麼辦?另外忘了提,通常履約的建經公司,會有保證條款,建議樓主可易讀看看,好像200萬有在保證額度內
原本也想講不過又怕資訊錯誤看了樓上幾樓.也出來喊聲一下履約保證當然是過戶才能給啊要不就是幾個月後再給真的很急用.就馬上過戶就好至於什麼租約什麼的.買賣又沒有影響別輕易相信人說的就連白紙黑字都不一定有用了改天對方跑了誰肯負責還不是裝死以前我也吃過小虧請人家裝鐵窗我也沒殺價.看施工差不多就先給了錢結果有一塊小窗戶沒裝到廠商也說改天來裝再來...就再也叫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