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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共同持有蓋房一定要切割嗎

取得口頭同意就好,我家長輩就連分管契約也不願意提出來簽署
取得口頭同意就好,我家長輩就連分管契約也不願意提出來簽署
取得口頭同意就好,我家長輩就連分管契約也不願意提出來簽署







;;; 將來就知道了,,
可向法院訴請裁判
第一、若各繼承人間沒有訂立「不分割的協議」,原則上各共有人是隨時可以請求分割的,若無法協議分割,可以隨時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
第二、若其一繼承人對其他繼承人負有債務,並不會影響法院分割判決。即使他另外起訴請求清償債務,法院依不告不理原則,也不會主動令負有債務的繼承人分割土地給享有債權的繼承人。
最後,向法院訴請裁判分割共有物僅需準備不動產登記資料、當事人戶籍謄本等文件,裁判費用需視分割標的不動產的價值計算,約為百分之一,若不清楚法院會主動計算好並通知繳納。記者郭芷余採訪整理

新違建不是即報即拆嗎

只是看是路人檢舉還是你親戚檢舉而已...
既然是違建不分割還硬蓋...到時被檢舉即報即拆。

年輕人別衝動

違建+不分割⋯⋯


樓主的心臟很強喔



小吳ckck wrote:
謝謝各位,應該還是會...(恕刪)



小吳ckck wrote:
想請教一下,我們家...(恕刪)

好像不切割對方如果不小心欠錢地被賣掉過戶你房子好像就GG了
如果要保留就要幫他還錢
這年頭做個保人都可以欠超多,還是不要冒險吧,切割、切割、切割

小吳ckck wrote:
謝謝各位,應該還是...(恕刪)

不動產是採用登記絕對效力制度,沒有正式契約只有口頭承諾錄音,將來就等著出事。

土地使用同意書必須有印鑑證明,不是一般的草擬契約,您有辦法讓親戚簽?拿得到這張就可以申請建照,不用搞違建了。
先分割吧~~現在所有權人少,比較好解決,等到又傳到下代,增加所有權人會越來越難亂.到時可能要法院請求分割,要在多筆律師費.

分割清楚以後沒事尾.......尤其遇到N年後代子孫繼承時要求你拆屋還地
小吳ckck wrote:
想請教一下,我們家...(恕刪)


共同持有真的很她媽痛苦
看到樓主PO文讓我很想發洩一下
我們家也是這樣 跟親戚共同持分,當初不知道那些長輩是怎麼想的 自以為和樂融融這樣
三個各約50坪 另一個約500坪
500坪的親戚本身就是有錢世家這輩子最不缺錢
20年前我們家這裡有建商有意用一坪兩百萬收購土地蓋大樓,只有那個有錢的親戚堅持說NO
結果現在降到一坪剩80萬,其中一個50坪的持有人親戚跟500坪的親戚在二三十多年前借了兩三千萬然後人就消失了,現在家裡的房子也五十年有了,當初蓋的品質不好加上四周蓋大樓地基被破壞過,房子已經老舊不堪
現在我們家和另一家50坪的持有親戚想搬出去,結果500坪那個親戚因為外面也有一堆房產,常常到處住,說這裡是她的回憶,這輩子絕對不搬出去,借錢的那位親戚依舊消失
搞到現在這塊土地動都動不了,不知道還要晾在這邊幾年,單獨賣價格又不好,只好繼續住,每逢颱風漏水,四周被大樓包住,空氣差採光差,外頭的人看到我們家圍起來一大塊還以為我們家是超級有錢人,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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