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淘汰黑心建商,惟有實坪制,讓良心建商出頭,sway如是說

dannychen15 wrote:
不計入容積 就不需要建築成本嗎
商人就是以利潤為目的
不管如何最終還是轉嫁到消費者身上..

轉嫁很好啊,沒什麼不好......
兩種制度結果都一樣的話,
那建商何必反對?你不覺得非常矛盾嗎?

目前政府的方向就是逐漸走向實價課稅與實坪制!
Ljy milk wrote:

轉嫁很好啊,沒什麼...(恕刪)



要是如你所說的那麽簡單就好了⋯⋯
說的容易 做的難呀⋯⋯
政府執意的政策 建商反對有用嗎?
牽扯的層面很多 等你上位就知道了⋯⋯
這牽扯到太多人的利益,不可能會過。

只要強制規定買賣時,需揭露室內實坪就好。
dannychen15 wrote:
要是如你所說的那麽簡單就好了⋯⋯
說的容易 做的難呀⋯⋯
政府的政策 建商反對有用嗎?
牽扯的層面很多 等你上位就知道了⋯⋯

轉嫁可是您說的,不見得每個人都會買單!

看看前營建署長,以及一同上電視推銷大巨蛋的前市長,建商沒有影響力?
雨遮及屋簷不登記在明年就會跨出第一步了
Ljy milk wrote:


轉嫁是您說的,實...(恕刪)


沒啥好爭論的...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Ljy milk wrote:
轉嫁是您說的,實坪制建商會多出什麼成本?
看看前營建署長,以及一同上電視推銷大巨蛋的前市長,建商沒有影響力?
雨遮及屋簷不登記在明年就會跨出第一步了..(恕刪)



我也是很樂見實坪制...
是說....高雄已經率先推"高雄宅"
陽台7坪耶...上面好像沒寫到陽台


跟實價登錄其實差不多...
立政策對人民有交待, 但也留空間對建商有交待..
我想應該是沒救了...

dannychen15 wrote:
沒啥好爭論的...
就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也是啦,以後會如何演變,誰也說不準,
未來的事,留給未來再說!
幫置頂,改成簡單易懂的法令,對建商也不見的是壞事,房仲的話術少一招而已。
對建商根本沒有壞處,對於代銷跟房仲實坪制才是對他們不好,成交金額就無法膨風,藏在裡面墊高的金額沒地方稀釋如此而已。

terrybog wrote:
知道那些是計入容積的嗎幫不了你
你講的電梯、樓梯、機電設備都是「不計入容積的」,並且依建築技術規則「必須」設計規劃的,誰跟你說是跟政府對幹?
建商拿法令規定他要有的轉嫁到房屋「權狀內」本來就不合理,政府計算的「法定容積」是指實質「居住面積」也就是「實坪」這樣懂了沒?法定每人最小13平方公尺的生活空間,指的是實坪不是含公設的。...(恕刪)

什麼叫「必須」,要建商出錢出地蓋你這些「必須」
然後房子只算你 實坪制 的實坪,以後你們免費使用這些「必須」.
你臉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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