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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德國人不像台灣人一樣覺得買房子很重要?

德國是鄉民心中的烏托邦, 老了繳不起房租什麼的, 一定是多多去德國買的葉佩文.

看看人家 想想自己,投機行為在台灣是不是應該要被限制?

政府是不是要放任財團或少數投機客將房地產炒高,製造經濟發展的假象,讓資產集中在少數人手上?

均富很多人都做得到,可惜現在的台北市長沒辦法堅持,不然成效很快就會出現

很多市民也都會感謝他。至於目前政府實施的政策(所謂對付財團的手段),其實也不用擔心

財團就是有很多方式可以去賺錢,只是換個地方、換個方式賺、賺多賺少的問題

政府應該要照顧、優先照顧的應該是給所有人都能夠有一個安身立命,好好打拼的地方

而不是放任,說這樣會干預市場機制,再說下去又要得罪某些人.....

看看現在不是一堆公司跑去美國投資蓋工廠嗎?還要付出平均工資在新台幣兩百多萬請人?

為什麼? 不就是商人..........哪裡有錢 往哪裡去....
最主要是租房問題
在德國你老了也不用擔心房子怎麼租

在台灣,你70歲一個老人自己去租看看...
因為德國買房子不會賺錢~~~~~選我~~~正解~~~~
牛奶伯 wrote:
德國是鄉民心中的烏托邦, 老了繳不起房租什麼的, 一定是多多去德國買的葉佩文....(恕刪)


不要扭曲

德國是一個很重法治的國家

他們的地下鐵票匣,不像台灣是有門擋的

所以你即使不刷票不刷卡,也是可以直接通過

並不會設施阻擋你通過

也不會有人在旁邊顧

相對的,他們的查票若被查到,罰的不輕,還會被註記


為何會有這則新聞?

就因為他們是法治的國家

他們的思考依據是法->理->情


台灣的思考依據剛好相反

是情->理->法


法則是固定的,不會有人為的主客觀判斷,或是感情干擾

感情或是道理都會加上主客觀的偏僻性


撿拾回收物,這個動作本來就需依據合法性
需要物主的同意
就像有人只是暫放在騎樓或是門口的東西
被莫名其妙取走,也許是雨傘,或是其他私人的物品

你不能因為撿拾者的身份,就決定這行為有沒有對錯

而對與錯,是要由法來決定的(法院)

因為垃圾桶內的東西,還是算所有權人所有

美國之前也有這問題,原因是檢調機關去收集可能嫌疑人擺放戶外垃圾桶內資料
結果被控告,法院判決違法



而且這位蔡先生,引文翻譯也只引一半
那位老先生還有助聽器問題
後面的討論,則是在說這種違法是不是容不下貧窮


你引文也只引一半,整篇在說的是老人化的問題

老人化在先進國家,都是個很嚴重的問題

先進如德國,除了生活津貼,還有住屋補助,但還是有其它問題
日本就是造成了一堆下流老人

台灣未來也會遇到



不要斷章取義


https://www.welt.de/vermischtes/article161111564/Verurteilt-weil-er-im-Muell-nach-Essen-suchte.html
http://kommunisten-online.de/nach-essbarem-im-mull-eines-discounters-suchen-ist-ein-verbrechen-jemanden-deshalb-zu-verurteilen-aber-nicht/


十億先拿走五億 wrote:
人口密度問題......(恕刪)


請問這是哪裡??天氣再好一點,空氣再好一點,會很棒

台灣現在到處都是水泥建築,難得一片淨土,幹嘛蓋房子

全球氣候暖化,冷不防下大豪雨,水都沒地方流

aleung wrote:
剛剛在FB上看到的...(恕刪)


不知道大家是不是都把文章看完了?
作者說的租屋情形並不正確.
作者說
"在台灣,還有在許多其他國家,當房客是件危險的事。房東可以無預警地終止合約,或是把租金提高到人不得不搬走。這不適合喜歡穩定的人。德國的情況就完全不一樣。我們的法律把房客保護地相當的好,讓他們可以相較之下覺得安全。"
在台灣跟德國一樣,房東無法無預警地終止合約,也不能任意提高租金.
土地法
第97條 城市地方房屋之租金,以不超過土地及其建築物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為限。
約定房屋租金,超過前項規定者,該管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前項所定標準強制減定之。
第100條 出租人非因左列情形之一,不得收回房屋。
一、出租人收回自住或重新建築時。
二、承租人違反民法第四百四十三條第一項之規定轉租於他人時。
三、承租人積欠租金額,除擔保金抵償外,達二個月以上時。
四、承租人以房屋供違反法令之使用時。
五、承租人違反租賃契約時。
六、承租人損壞出租人之房屋或附著財物,而不為相當之賠償時。

作者說:
如果房東想終止目前的租約,必須要發生一些特別的事:他需要把公寓收回給自己或是親人住。
或者是房客沒有準時繳房租。
房東雖然可以漲租金,但每三年最多只能漲百分之二十,

台灣也是.而且台灣房租不會漲這麼兇.(當然特殊黃金店面例外)


JIN DER LAND OFFICE


我03年創業 一直在投入 機器設備

到了 10年 想買地 拓建工廠 我才發現 乙工用地 一直漲 聽說之前想買的 今天已經漲到 40萬 一坪

300 坪 隨便 破億 用農地 多少有被檢舉 風險 市區太遠 人不好招

後來去了 東南亞 地 一個月 租金 2萬 租稅優惠 市區邊 交通方便

炒房萬歲 可是 實業才能興國

房地產 只是 台灣人錢互流通 排擠消費


hblanyard wrote:
我03年創業 一...(恕刪)


中南部很多工廠

都是蓋在農業用地

像台中做龍頭水材的

一大片一大區都是

你知 我知 大家都知道

連媒體都做過報導了


以上是題外話



因為國內沒投資管道
所以才會去炒地皮房地產

為何沒投資管道?
因為沒有外資進來投資
本資又外移嚴重

做官的也在搞錢沾想弄週邊利益

所以...結果就是如此

共業


aleung wrote:
剛剛在FB上看到的...(恕刪)
國情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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