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裡討論的實坪制->權狀一樣要列出公設坪數->因為公設坪數影響到後續管理費繳交的問題..."
這提議的人不知在想甚麼, 現在政府沒有實坪制虛坪制這種東西, 現在的制度:
1. 政府從來沒有規定單價要怎麼算
2. 權狀本來就會列出公設坪數
那你這是要政府回應甚麼東西?? 附議是要附議甚麼東西???
再說一次"政府沒有實坪制/虛坪制這種東西", 政府只管怎麼登記, 不會管你怎麼計算單價, 結果提案的人要政府維持登記, 要政府改變單價計算方式??
提案的人, 你知道建商那邊只有總價表, 單價是銷售員另外當場算的嗎?

提案的人, 你知道建商那邊只有總價表, 單價是你也能自己高興怎麼算就怎麼算嗎?

提案的人, 你知道你在講甚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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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怎麼提案: 政府應該規定權狀只能登記室內坪數, 其餘不登記
至於公設管理費也不用怕收不到, 到時看登記在誰那邊, 再跟住戶收使用費,維護費就好了, 跟日本一樣囉!
PS:可以登記給我嗎? 反正你們都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