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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投資客說句公道話

happywork01 wrote:
真是太抬舉我了。

有一個人買不是也有一個人賣嗎。
有40萬個人買不是也有40萬個人賣嗎。...(恕刪)

價格由供需條件決定..
菜價為何漲..又為何跌?

房價也是一樣..
有40萬個人買不是也有40萬個人賣嗎?
問題在..假性需求、把房產當商品投資..
其實是..40萬個賣..扣除假性需求..可能不到20萬個買..
請問..房價猶如菜價..此時該漲還是該跌?

炒房原理..在於囤房..買了自己不住..也不出租..
破壞了市場供需=奇貨可居的效果..
這就是打房..總會提到空屋稅..
因為..住房需求是固定..
如果買房者..除了自住..也可以出租..
但不出租的要加徵空屋稅..例如10%..
如果這樣..並不會形成炒房..
因為房子建越多..可以供自住出租的越多..

簡單說..假如現在修法..
空屋租不出去的..每年徵空屋稅10%..
走在路上..一堆人有人跟你說:拜託免費出租..不然今年要被徵N百萬空屋稅..
那你說..現在會有多少人要賣?..又有多少人要買?..價格又會怎樣?

最後..再確認一下..誰是投資客?
不以自住或出租為目的的購入..就是投資客..
買來..要賣給別人的是投資客..
買來..N年後給自己親人住的..也是投資客..
這些人..破壞了市場供需..
ganman wrote:
價格由供需條件決定...(恕刪)

您講的不無道理。

但是能互相尊重的話,有時候道理未必只有一種,我看的大象頭在右邊,您看的大象頭在左邊。
如果說的都是大象,只因為站的位置不同,左右相反,就相互批評嗎?
除非您認為每一個買房的都是居心不良,都有道德瑕疵。不然只要有一個不是,那我說的就沒有錯。

我盡可能不以立場說話,也盡可能舉例來佐證為何這樣看。
即便立場不同,我也尊重他人。也希望對方能有相對應的禮貌。

happywork01 wrote:
我不是維護炒房客。只是說投資客不等於炒房客。
也提出數據說明,89年~100年每年有更多人買房,但房價並沒有被炒高。


建議happywork01大可以將大部分人已有既定印象的"投資客"換一個名詞,以免還是說不清楚。
譬如"置產客""屯房族"..等,可以避掉一些因定義所衍生的爭議。

happywork01 wrote:
我是贊同這種說法。...(恕刪)

其實買房算是很保守的保值投資,這幾十年來都是這樣.演藝界很多人賺了錢就會有很多朋友建議開餐廳或夜店,成功的例子很少.像費玉清有錢就沿著忠孝東路一直買,現在他的財力驚人.
從1980年代買房再買房是因為噪音妨礙睡眠,手上的房子都沒賣出,以買入價跟現在的實價登錄比價差有三倍到五倍.反而有一段五年的空檔沒買房子結果手上的現金被親友倒光了,不算利息的友情借款,最後錢沒了朋友也沒了.
在一般中文用法裡,投資客跟炒這字脫不了關係阿
炒房,炒股,炒地皮
中文口頭上講買了之後等上漲就是炒....
你要硬幫炒房跟投資客脫鉤,就得重新定義一整套詞彙

價格是預期心理,大量投資客在市場上站買方,對房地產市場是不利的
因為他買房只是等漲價,房子的狀況,周圍有沒有惡鄰,都不用管
買來住的人哪有辦法搶得過,要自己住得要考量的問題多的多
說白了,這波房價可以飆成這樣,跟台灣房市交易資訊不對等有關

前陣子跟著朋友去看內湖五期,每個房仲都說,哪個案子最近剛成交一戶
沒有實價登錄前,買方只能半信半疑
有實價登錄後,原來都是三年前的成交......

對任何商品來說,投資客都是必要的
可以促進商品流通率
投客買房整理之後賣出,理論上賺的是裝修的錢
會是暴利就是市場過熱了

話說雙北的房價拱到得要兩代人甚至三代人才能買得起
對整個都市發展有啥米好處
parus wrote:
在一般中文用法裡,...(恕刪)

您說的很理性和客觀。

而我只是逆向大不諱的在定義一個名詞而已。
為何要吃力不討好?
如果買房的都自認炒房(很多人),買股的都自認炒股(也很多人)。那真正炒房和炒股的就被忽略了。
真正炒房的哪會只買兩間房,真正炒股的也不會只買幾千萬,不但量要大,還得事前鎖定籌碼。

一般人無論買房或買股都只能算投資而已,離『炒』這個字遠得很呢。

如果沒有那些炒客在大做手腳,今天台灣的房價,就會如10年前一樣,雖然很多人投資,但房價會反應基本面(以出租投報率為依歸)。不會漲成這麼離譜。

happywork01 wrote:
您說的很理性和客觀...(恕刪)

其實這波的大漲是跟美國QE有很大的關聯,而且是全世界性的,游資多利息低讓房價撐的住.以投資報酬率而言,現在的租金收入與定存的利息差不多. 台北市的房價(不是新成屋)2014年是65萬換算成零公設是92萬,新加坡是157萬,香港約200萬,東京190萬.台灣的所得房價比會失真,因為台灣的地下經濟很大的比例是沒繳稅而且沒官方記錄.
取自自由時報2015-02-12 19:53 財經版
"目前台灣「房價租金比」約為64倍,居全球之冠且逐年攀升;比較香港及新加坡等國不動產市場收益現況,其房價租金比約為35倍,"

馬來西亞22倍,日本是20倍,菲律賓13倍。

買房投資要考慮的基本面首推房租投報率,其次是銀行利息。
12年前台北市房租投報率是4.5%,利率2%。
本文統計的2015年是1/64=1.56%,利率1.8%。
(目前2017可能回升到接近1.8%吧,打平利率)。

1.56%小於1.8%,但是大於定存1.1%,現在買房投資實在是無可奈何,如果有更好管道誰願意。
那投資客跟仲介都不是炒房的人,誰是呢?
建商還是政府
kopin0720 wrote:
那投資客跟仲介都不是炒房的人,誰是呢?
建商還是政府

我只說投資客未必是炒客,但從沒說仲介不是。
但既然你問了誰是,我就幫您抓出來,

以下剪取自聯合報等報導:
○ 台北炒房大戶「三黃一劉」之一的「勇哥」
仲介出身的他,騎機車逛市區掃貨,1年騎壞3輛機車,但一天,就可以買賣十幾間房。以人頭買賣房子,逃漏稅20多億,現在被起訴了,
○ 黃勇義92年炒房炒到100年底被查辦之前,一共買賣房屋戶數為1919間,部分滯銷者,即暫時出租收取租金。
○ 黃勇義的「天義」公司有一支「炒房先鋒部隊」,由7名男女業務員組成,男的負責帶看屋、挑選物件,女的則辦理銀行貸款、過戶等文書工作。 下訂超快 騎車來10分鐘決定
○ 「大安區的房子不管條件、內容,即使是凶宅也可以,只要房價4字頭就買下來。這麼一掃貨,大安區再也看不到單價低於40萬元的房子了。


THE666 wrote:
所以你說的"大安區40萬之內都打包",跟你所謂的炒房無關。...(恕刪)

THE666 wrote:
當仲介碰到低於市價的房子時,
如果自己沒本事吃下,就會叫投資客來買
如果你不是投資客,或是你出手不夠快狠準,
有低於市價房子出現時,仲介就不會找你看屋找你買,你自然看不到.....(恕刪)
我雖不是仲介,但我知道。不過這種話由仲介親自說出來更有意義。裏頭的仲介和投資客就是炒客,他們刻意的鎖住籌碼。

三黃一劉就是有這種不肖的仲介相互狼狽為奸,仲介還為他們掩飾:他們沒有炒房,他們都買在市價以下。這種仲介是邏輯不通還是數學不及格?
市價是誰訂的?一看這些仲介的嘴臉就知道,市價是這些仲介決定的,不是屋主能作主。
(真幫這些屋主喊冤,好的客戶被仲介擋住了,被迫去賤賣給炒客)。

又是誰鎖住了市場的買賣,不賣給更高價的一般買方,而偏要賣給低價的炒客。如果不是胡說八道,就是因為這些仲介就是炒房的幫兇或同夥。
當然我說的不是THE666 大大,他當時應該只站在旁邊而已,不算幫兇。


kopin0720大大,這樣幫您找出誰是炒客了。不要怪以前有買房的長輩,自己如果夠努力也買了一間房,更不用自以為是在炒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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