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derson wrote:當然不能押金抵租金...(恕刪) 我們也向房客表明房子沒問題就會退還押金但房客很堅持六月房租,五月電費還有押金可抵,擔心什麼...可是單電費就超過一個月的房租了我們是覺得房客想要我們買他的內部裝潢當初是他們所增設如果電費持續沒繳,又不處理,有什麼方法嗎?
要不斷發存証信函,表明不續租限期搬離的意思,斷水斷電斷瓦斯沒有不可,只是要先預告,不要用突襲的。存証信發愈多次,對方若持續置之不理,法官認定對方惡意的程度就愈高,對房東愈有利。斷水電是激列手段,最好先預吿,但沒有什麼不可以。以上是今天請教檢察官朋友的結論。也可以在多次存証信之後,去警局提告刑事竊佔,警方會傳房客來問案做筆錄,會對房客造成壓力,若移送地檢偵辦,房客可能也會感到威脅而盡速搬走。至於會不會起訴,那就要看情況了,而且這也就不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