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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親買賣 用贈與還是買賣方式比較省?

abc2014 wrote:
想請問一下版上高手...(恕刪)


你朋友和他爸爸屬於一等親!!
你朋友和他的兄弟姊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才是二等親.

哈哈 對吼 我應該加個二等親內

abc2014 wrote:
哈哈 對吼 我應該加...(恕刪)


在房地合一稅之後 大部分都用買賣才會划算

用贈與 全台灣的人民未來都會感謝你

因為贈與取得 是以公告現值做為房地合一稅的取得成本

目前公告現值與大約還有40,50%的落差

也就是一間2000萬的房子 可能公告現值只有1000萬

未來假設房價不漲不跌 你用2000萬賣出

在房地合一稅的制度下 會認為你有1000萬所得

就算你自住超過六年 使用自住條款

扣除免稅額400萬你還是有600萬的所得 要課10%

也就是60萬!!


在房地合一稅稅制下 除非你的房子價值低於一千萬

並且確定你會持有六年以上才划算

因為可以適用六年400萬免稅額條款

若房子價值高於一千萬 建議用買賣
不管贈與或買賣~只要有出租~土增稅就不適用一生一次10%優惠!
不管贈與或買賣,他爸爸都需要一次繳清76年到現在的土地增值稅(不管你分幾年贈與,沒在分期分年繳納的),看樣子應該是店面而不是自用,所以先準備500萬繳國庫才能進行贈與!若要自用請閒置一年再申請自用吧!若要省這增值稅的話只能⋯⋯等老爸葛屁後,繼承才會免除增值稅的課徵!

阿偉鴿 wrote:
不管贈與或買賣,他爸...(恕刪)
反正未來1~20年都不會買賣~不如等繼承,如果爸媽目前都還很年輕的話,當然還是買賣會好一些

阿偉鴿 wrote:
不管贈與或買賣,他...(恕刪)


請問贈與, 跟價格0元買賣, 有無差別?
信託、法人、繼承
信託、法人、繼承
信託、法人、繼承
abc2014 wrote:
想請問一下版上高手朋...(恕刪)


如果你朋友是獨身子女,日後沒有兄弟姐妹爭奪遺產的狀況,那就安心等遺產繼承吧,可以省很多很多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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