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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決低薪高房價的方法-蓋只能回賣給政府的公共住宅

台灣文化就是不喜歡地上權.也沒比較便宜.要地上權乾脆用租的算了!
離婚就沒有居住權? 請問離婚後單親媽媽(爸爸)要趕去那裏?
結婚就有優先權 靠! 就不能有單身主義?
同志結婚的算不算?
>>>>>>>>>>
基隆還有便宜的房子 為何一定鎖定台北市? 這是台北市基層最大的問題.
台北市地小人稠+公家機關超級多(用地量就大) 房價貴不可攀是可以預期的

aquarise02 wrote:
台灣文化就是不喜歡...(恕刪)


高房價講來講去一定又是圍著台北市死轉

低薪還要住高房價的地點?這不是很怪異嗎?

讓你住的起,其餘消費呢?

你負擔的起高價地段的日常消費嗎?

小曙光 wrote:
1.必須找有大片的國有地
2.要找良好營造廠以及建築師,做一個社區營造的模範。



你以為台灣有這麼多土地可以蓋
建商手上有土地 稅率這麼低
你也沒辦法叫他吐出來
照你的辦法
還要縣市政府徵收一大堆空地
這等於是變相圖利廠商
到時候一堆社會宅蓋你旁邊
你家附近都是遊民走來走去這樣你有比較開心??

建商現在手裡滿滿是空屋跟土地
你不提高持有稅率叫他吐出來
蓋在多房子都不夠住


台北市的房價是比較誇張 但是南部的房價沒有想像那樣恐怖.
10幾萬的房子一大堆都還嫌貴..
先前10萬一坪 在市中心 都認為貴森森..北部投資客南下撿便宜.檢滿地.
是自己沒眼光還是北部投資客 眼光獨到?
南部空地還很多 都不蓋社會宅了 遑論寸土寸金的台北市 怎蓋社會宅..
居住正義?
便宜國宅可以蓋在淡水新市鎮或林口,林口就有三千多戶的選手村準備推出,年輕人還是先把選手村消化完,不要光肖想空軍總部那塊地。
住社會宅就是遊民嗎?為什麼有人敢這樣公然造謠,製造恐慌。
在網路散布謠言可能涉嫌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妨害安寧秩序跟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或同法第305條的恐嚇危害安全罪。因此網路留言應謹慎,避免誇大其詞的描述。

laurent5680 wrote:
你以為台灣有這麼多...(恕刪)

所以說 這就是因為持有稅太低的原因
而且導致政府沒錢

學學國外 把空屋稅 屯屋稅 房第合一的持有稅 改成實價計稅1~2%
土增稅再課各50%下去

就會地盡其利 不會一堆地荒蕪在外 不作使用
多餘的稅收 再拿去作社會福利就好了唷~~
鬼島 就一句話
窮到底 政府就來救你
救了你 你手上有國宅 5年後賣掉就可以翻身
中產階級 苦幹實幹 最後只剩 心理 很幹!
https://tw.house.yahoo.com/post/161270909914/%E5%90%8D%E4%BA%BA%E8%AB%87%E6%88%BF%E7%94%A2%E7%9C%9F%E7%9A%84%E8%B6%85%E5%B9%B8%E9%81%8B-%E6%9B%BE%E5%AD%90%E4%BD%99%E8%B6%85%E4%BD%8E%E6%A9%9F%E7%8E%87%E6%8A%BD%E4%B8%AD%E5%90%88%E5%AE%9C%E4%BD%8F%E5%AE%85#0604
小曙光 wrote:
解決低薪高房價的方法-蓋只能回賣給政府的公共住宅
政府蓋並賣只有350萬的40坪地上權的公共住宅

您的看法跟下面這篇文章的看法很類似。
張麗莉:台灣實施居住正義 何不從⼟地開始?
張麗莉文中提到:社會住宅到底要租還是要賣?台北出售的地上權物件在市場反應並不好,但張麗莉卻認為,這種扣除⼟地成本的「地上權房屋」很適合年輕人。她建議,小英政府可學習陳水扁政府當年提撥千億,活絡全台地產市場的方式,鼓勵開發商興建總價500至600萬的「社會住宅」給政府核定的年輕或勞工族群。依據張麗莉構想,政府一樣提供土地(出租70年),協助開發商與銀行談妥融資8成、利息1%,只要能獲利1至2成,不管出租或出售,對開發商就有誘因來興建社會住宅。

社會住宅 (Housing Projects)沒有缺點嗎?
居住正義之正解<--這篇文章跟大家分享,蠻同意文中的論述,社會住宅,當缺乏管理,久了以後反而成為社會的黑暗角落,美國現在就有很多失敗的社會住宅案例。
也許日本東京的方式,會比美國的社會住宅好,看看吧-->過去20年,它們都漲,東京房價為何不漲?

美國十大聲名狼藉的公共住宅--> 10 Infamous US Housing Projects

The 7 Most Infamous U.S. Public Housing Projects

Pruitt-Igoe, St. Louis


ugogy wrote:
照這樣的邏輯所有社會...(恕刪)


就像最近的大法官宣判不允許同性結婚違憲那樣,雖然我不認同但是樓主提倡只限結婚或即將結婚這條件就是有問題。在西歐、北歐,很多人甚至小孩都上大學了,男女雙方都還沒去做結婚登記。今天要先釐清公共住宅的目的是為了居住正義還是鼓勵生育率?如果是後者,個人認為搭配公立幼稚園廣為設立,甚至如西北歐那樣到大學學費幾乎都減免,育嬰假政策確實落實(而不是怕請了就被火了)才更有效。現在這種生育補貼就跟老農津貼一樣,只是政府部門行政怠惰發錢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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